收費標準
第三十一條 學費與住宿費:
1.學費(不含書費):按學分制收費,由課程學分學費和專業學費兩部分組成,每學年平均學費參見招生專業目錄。
2.住宿費:800-1500元/學年。
3.華僑與港澳臺地區學生收費標準與內地學生一致。
以上收費和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發生的其他費用均以深圳市物價局批準數為準。
收費標準
第三十一條 學費與住宿費:
1.學費(不含書費):按學分制收費,由課程學分學費和專業學費兩部分組成,每學年平均學費參見招生專業目錄。
2.住宿費:800-1500元/學年。
3.華僑與港澳臺地區學生收費標準與內地學生一致。
以上收費和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發生的其他費用均以深圳市物價局批準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