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高考加分政策及加分項目有哪些
2017年廣東高考有什么加分政策?高考加分政策是高考中的特長生加分政策,主要為了彌補高校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而制定的。高考是“一分定生死”,在這種近乎殘酷的競爭中,能穿上一件“加分”的馬甲,意味著什么乃是不言而喻。下面是思而學教育網小編整理的2017年廣東高考加分政策,供參考。
2017年廣東高考加分政策
1.烈士子女報考本專科高校,可在其高考文化課統考成績的基礎上加分20分投檔,由高等學校擇優錄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報考本專科高校,可在其高考文化課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分5分投檔。
(1)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
(2)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個人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3.少數民族聚居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民族院校(普通高校民族班、預科班)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單獨劃線;報考其他專科高校可在其高考文化課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分5分投檔,由高等學校擇優錄取:
4.下列考生參加高考,并達到有關高等學校投檔線的,應予優先錄取:軍人子女報考軍隊院校和國防生,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一級至六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的軍人的子女,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
5.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六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報考高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6.少數民族聚居區的漢族考生、省委省政府確定的原扶貧開發重點縣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高等學校可優先錄取。
7.因公犧牲的軍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立個人一等功(含)以上的軍人(含退伍軍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報考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并經學校考核合格,由高等學校優先錄取。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投檔條件,省招生辦公室投檔時只取最高的一項分值作為考生附加分(不疊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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