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茖W費和錄取通知書報名時間,廣東專科開學上課時間安排廣東省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準表
學校類別 | 專業類別 | 學費標準 | 備 注 | |
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暨南大學、華南師范大學、華南農業大學、廣州中醫藥大學、汕頭大學 | 文史、財經、管理專業 | 4560 | 1、高職院校中屬省直部門、國有企業辦的高校可加收學費,每生每學年最高可加收500元。 2、藝術類一類專業為美術藝術設計、廣告、聲樂、鋼琴、社會音樂、管弦、作曲、音樂音響導演;二類專業為音樂學、民樂、繪畫、雕塑;三類專業為上述兩類專業之外的專業。 3、第二學位、第二專業、輔修、復讀專業學費=所需的學分×該專業學年學費標準×學制÷該專業畢業應完成的學分總數。 4、網絡學院學費、自學考試自考班學費可按本校普通教育同類專業學費標準上浮不超過50%。 | |
理工、農林、地礦、外語、體育專業 | 5160 | |||
醫學專業 | 5760 |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廣東工業大學、廣東醫學院、廣東藥學院、廣東商學院 | 文史、財經、管理專業 | 4180 | ||
理工、農林、地礦、外語、體育專業 | 4730 | |||
醫學專業 | 5280 | |||
一般高校 | 文史、財經、管理專業 | 3800 | ||
理工、農林、地礦、外語、體育專業 | 4300 | |||
醫學專業 | 4800 | |||
文史、財經、管理專業 | 4500 | |||
高等職業院校及普通高校高職類專業(大專) | 理工、農林、地礦、外語、醫學、體育專業 | 5500 | ||
一類藝術專業 | 10000 | |||
二類藝術專業 | 8000 | |||
三類藝術專業 | 6000 | |||
普通藝術院校及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 | 一類藝術專業 | 本科 | 10000 | |
專科 | 8000 | |||
二類藝術專業 | 本科 | 8000 | ||
專科 | 6000 | |||
三類藝術專業 | 本科 | 6000 | ||
? | 4000 |
廣東省高校學生宿舍住宿費標準表 單位:元/生·學年
學生宿舍類別 | 設備與條件 | 收費標準 | 備 注 | |
含水電費 | 不含水電費 | |||
普通學生宿舍 | 6人以上住一間,人均建筑面積5平方米以下(含5平方米),有公共漱洗間、衛生間,有床架、書桌。 | 500 | 350 | 1、表中含水電的住宿費標準已包含每生每月4至5立方米水和8至10千瓦時電。一級以上學生公寓,學校每月要免費為學生提供不低于1.6立方米的熱水。 2、介于上下兩類宿舍條件之間的收費標準可在兩類標準之間調整定價。 3、宿舍具體收費標準由各學校提出并報教育、價格主管部門核準。 |
二級學生公寓 | 6人住一間,人均建筑面積大于5平方米小于7平方米,有獨立衛生間、陽臺,有床架、書桌、儲物柜、風扇等設備,有專人負責清潔衛生和安全保衛。 | 750 | 600 | |
一級學生公寓 | 4人住一間,人均建筑面積大于7平方米,有獨立衛生間、陽臺,有床架、書桌、儲物柜、風扇、室內有供熱水設備等,有專人負責清潔衛生和安全保衛。 | 1200 | 1000 | |
引資新建公寓 | 4人住一間,人均建筑面積大于7平方米,有獨立衛生間、陽臺,有床架、書桌、儲物柜、室內有供熱水設備等,有專人負責清潔衛生和安全保衛。 | 1500 | 1300 | |
4人住一間,人均建筑面積大于7平方米,有獨立衛生間、陽臺,有床架、書桌、儲物柜,室內有供熱水、冷氣設備等,有專人負責清潔衛生和安全保衛。 | 1700 | 1500 | ||
4人住一間,人均建筑面積大于7平方米,有獨立衛生間、陽臺,有床架、書桌、儲物柜,室內有供熱水、冷氣、電梯設備,有專人負責清潔衛生和安全保衛。 | 1800 | 1600 |
附表5:廣東省高校服務性收費、代收費項目及標準表 單位:元
| 收費項目 | 收費標準 | 備 注 |
服務性 收費 | 一、補辦證件工本費 | | 服務性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表列收費標準為最高標準。 |
1、學生證、圖書館閱覽證 | 3 | ||
2、; | 2 | ||
3畢業證、學位證書 | 20 | ||
二、證明資料費 | | ||
成績單、就業推薦函 | 中文版:20 | ||
英文版:40 | |||
三、網絡通訊費 | 包年:300 | ||
小時:1.5 | |||
四、熱水費(立方) | 25 | ||
五、打印、復印費 | A3:0.2 | ||
A4:0.1 | |||
代收費 | 一、教材資料費 | 500 | 代收費項目實行定期公布結算,多退少補管理。 |
二、校園一卡通 | 30 | ||
三、醫療保險費 | 30 | ||
四、軍訓服裝費 | 65 | ||
五、身份證 | 初辦:20 | ||
補辦:40 | |||
六、戶口遷移費 | 4 | ||
七、暫緩就業戶口郵寄費 | 按實收取 | ||
八、考試費 | 按規定標準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