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政策:12月,《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規定:起,所有試點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統一安排在高考結束后、高考成績公布前進行。2月底前,試點高校發布年度自主招生簡章。3月底前,考生完成報名申請。4月底前,試點高校完成考生材料審核,確定參加學校考核考生名單并進行公示。6月7日、8日,考生參加全國統一高考。6月10日至22日,試點高校完成考核,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專業及優惠分值,并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高考成績后,組織本省(區、市)有關考生單獨填報自主招生志愿,原則上在本科第一批次錄取前完成自主招生錄取并進行公示。
盡管去年頒布的新的高考考試制度先在上海、江浙試點,廣東現在讀高中的學生依舊按照現有的考試制度參加高考,但配套著高考改革的自主招生制度從今年開始正式實施,從原來的每年3月改到高考后進行考試。這樣可以減輕一部分貨自主招生資格學生的學習負擔,不用再一邊準備高考,一邊還備戰自招考試。
此外,在考試形式方面,《意見》也明確要求考核由試點高校單獨組織,不得采用聯考方式或組織專門培訓,這也意味著往年部分高校組成的“北約”、“華約”、“卓越”等筆試聯盟將全部取消。如需筆試,考試科目原則上一門、不超過兩門。考核過程須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面試順序由抽簽隨機確定,防止暗箱操作。對偏遠、貧困地區考生,試點高校要積極探索選派專家到當地開展考核、實行網絡遠程視頻面試等方式。
高考備考時間表
3月中旬:廣州市將舉行“高考一模”;
4月中旬:廣州市將舉行“高考二模”;
6月7~8日:全國高考;
6月10日~22日:自主招生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