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轉專業需要注意的是,每個學校對轉專業學生的要求差別比較大,作為學生,在填報志愿時不能持特別簡單樂觀的心態,以為校內轉專業可以為自己兜底,本文小編整理了廣東理工職業學院新生轉專業申請條件和時間,供各位考生家長參考。
一、廣東理工職業學院新生怎么轉專業
廣東理工職業學院學生轉專業工作管理辦法(修訂)(粵理工教務〔2022〕6號,2022年6月21日印發)
第一條 依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高等學校學生學籍學歷電子注冊辦法》(教學〔2014〕11號)、《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學生轉專業工作的通知》(粵高教〔2015〕1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2020年大學生征兵工作的通知》(粵教工委辦函〔2020〕4號),為進一步規范學校轉專業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轉專業工作指學生在校內因故需由一個專業轉到另一個專業學習而進行的相關工作。
第三條 學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請轉專業:
(一)學生因身體疾病在被錄取專業完成學業確有困難,無法繼續學習,但尚能在我校其他專業學習者。
(二)學生確有專長,對所申請轉入專業具有濃厚的興趣、志向和基礎,且轉專業后更能發揮其專長。
(三)休學創業的學生,復學后可申請轉入創業期間所從事行業的相關專業。
(四)學生因病等情況休學,復學時,原修專業已停止招生的。
(五)根據上級主管部門要求開展的各類招生培養改革試點類型學生(如三二分段專升本協同育人試點等),因入伍、生病等原因經學校批準保留學籍或休學,復學時,該專業沒有開展該類試點的。
(六)學校因各類教學改革的需要而重新選擇專業的,如大類招生培養分流、創新班選拔、學分制管理、對外交流合作等;
(七)其他上級文件規定可轉專業的情形。
第四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轉專業:
(一)招生時上級文件有明確規定不能轉專業的學生,如定向生、國防生、藝術類生、自主招生、中高職貫通培養三二分段等。
(二)特殊招生錄取類型的學生申請轉到統招專業的。
(三)休學、保留學籍等尚在學籍異動期間的。
(四)新生在入學報到期間。
(五)進入大二年級后。
(六)擬轉入專業學位不夠。
(七)在校期間已申請過一次轉專業的。
(八)在校期間受過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尚未解除的。
(九)欠交學費和住宿費,且未辦理緩交手續的。
(十)其他上級文件規定不能轉專業的情形。
第五條 退役大學生士兵復學轉專業。除定向生、委培生以及國家、省禁止轉專業的情形外,大學生士兵退役后復學,不受專業門檻、成績、學科等限制,可優先轉入其他專業學習。
第六條 轉專業學生,原則上編入轉入專業同年級學習。經轉入學院認定,學生擬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與學生原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差距較大、無法按期完成擬轉入專業學業的可予以降級處理,降級轉專業學生最長學習年限不變。
第七條 轉專業的辦理時間及流程:
(一)學生在大一學年第一或第二學期的第11周向所在學院申領、填寫《廣東理工職業學院學生轉專業申請表》(見附件)及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申請表需學生本人填寫并簽名確認。
(二)轉出學院在學期第12周對學生的轉專業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簽署意見。
(三)轉入學院在學期第13周審核學生的轉專業申請材料,并對照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進行考核(具體考核方式由轉入學院自定),對于通過考核的學生,學院應明確轉入班級并簽署意見。對于未通過考核的學生,學院可退回學生轉專業申請。
(四)學期第14至16周,教務管理部門匯總各學院轉專業申請材料(含考核結果),報學校教學工作委員會審批。教學工作委員會須三分之二委員到會(含網絡會議),到會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審批同意(含三分之二),方可轉專業。審批不通過的,退回本次申請。
(五)學期第17周在學校網站公示轉專業審批結果,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六)公示結束后,學校正式發文公布轉專業結果,教務管理部門于次學期開學第1周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和教務系統更新學生專業調整情況;
(七)獲批轉專業學生于次學期開學初到轉入專業報到、注冊,到財務管理部門辦理學費結算等。
第八條 退役大學生士兵復學轉專業的辦理時間及流程。根據學生提出申請的時間,由教務管理部門實時辦理審批手續。如退役大學生士兵在學期第16周后復學時申請轉專業的,則在下一學期開學時辦理。休學創業學生復學后轉專業的辦理時間及流程參照第七條。
第九條 學生轉專業時需提交的證明材料包括:
(一)因身體疾病申請轉專業的學生,需提交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復印件(原件備核)。
(二)在學期間參軍退役后申請轉專業的學生,需提供退役證明復印件(原件備核)。
(三)休學創業復學后申請轉專業的學生,需提供創業期間的相關工商登記證明或營業執照復印件(原件備核)。
(四)因對轉入專業有興趣或專長而申請轉專業的學生,需提交與轉入專業學習相關的成果證明材料,如獲獎證書、學習證明、發表文章、發明專利等。
(五)與轉專業相關的其他材料。
第十條 轉出學院負責審核學生提交的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如學生基本情況,學費、住宿費繳納情況等。轉入學院負責審核(考核)學生是否具備轉入專業所需的基本素質,并根據本專業教學條件決定是否接納學生轉入。
第十一條 轉專業后,學生應對照轉專業前后人才培養方案的差別,補修其在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中未修的課程。學生修滿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和學分方可畢業。
學生在原專業所修課程中如有符合轉入專業學分互認條件的,經轉入專業核定可按學校相關規定進行學分替換。
第十二條 未經學校批準擅自轉專業的,學校不承認其學籍異動情況,不頒發轉入專業畢業證。
第十三條 擬轉專業學生在審批期間,若因個人特殊原因放棄轉專業的,須在轉專業名單公示期結束前撤回申請。公示結束后,已發文批準轉專業的學生不得撤回申請。
第十四條 學生對學校正式發文公布轉專業結果持不同意見的,可在發文之日起10日內向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申訴,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在接到申訴申請書后的15日內做出對申訴的處理決定并告知申訴人。
第十五條 本辦法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廣東理工職業學院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修訂)》(粵理工教務〔2017〕28號)同時廢止。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教務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二、轉專業對學生個人的利弊
1、轉專業的好處
有些同學為了能夠順利進入理想的大學,選擇了服從調劑或者填報了冷門的專業,實際上對于自己被錄取的專業并不感興趣。那么就可以選擇轉專業,去學習自己真正喜歡或者感興趣的東西。
2、轉專業的弊端
①學習壓力大。想要轉專業的同學不僅要學好當前的專業內容,將要轉去的專業知識也要學習,而且還不能有掛科的情況,這樣一來學習壓力就會變得非常的大。所以轉專業并非易事,要付出很多的時間和精力,而且能否成功也是未知數。
②所轉的專業也不一定適合自己。有很多同學在轉完專業之后發現新專業還不及自己之前的專業,甚至有的同學仍然覺得這個專業不適合自己。
轉專業不是小事,大家一定要結合自己的興趣愛好、職業規劃等多方面綜合考量,還要充分調研目標專業的情況,做好充足的調查后再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