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轉專業需要注意的是,每個學校對轉專業學生的要求差別比較大,作為學生,在填報志愿時不能持特別簡單樂觀的心態,以為校內轉專業可以為自己兜底,本文小編整理了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新生轉專業申請條件和時間,供各位考生家長參考。
一、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新生怎么轉專業
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轉專業管理辦法(試行)
(2022年修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轉專業工作的規范化管理,規范學生轉專業行為,切實維護教育公平和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的相關精神,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學生轉專業工作本著學生自主申請,二級學院具體實施,教務部統籌協調的原則,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學校相關文件的要求,規范管理,程序透明,保證轉專業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第三條 轉專業是指由當前修讀專業(新生錄取專業)轉成修讀另一個專業,包括二級學院內轉專業和跨二級學院轉專業。
第四條 為保障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嚴格控制轉專業的比例。各專業每年制訂轉入方案,原則上轉出和轉入人數均不得超過該專業當年實際招生數的10%,且轉入后行政班人數原則上不大于55人(小班設置的班級一般不大于35人)。
第五條 為保證學校各專業良性發展,原則上只允許一年級結束時轉—次專業,學校對轉專業的學生人數實行總量控制。
第六條 原則上普通高等教育在校三年制高職學生(不含未通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或未使用高考成績錄取入學的學生)可在第二學期結束,第三學期開學時申請轉專業。教務部根據各二級學院轉專業方案和學校實際辦學條件,公布各專業可接受轉入學生人數。轉專業受理時間為第三學期開學第一周。
第七條 學生不能跨招生類別、跨學歷層次轉專業,上年度沒有招生的專業不得接收學生轉入。
第二章 轉專業資格
第八條 凡提出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應具備下列條件:
1.思想品質優良,在校期間無違紀違規行為;
2.注冊手續齊備,繳清學費及其它應繳費用;
3.學習成績優秀。已取得所開課程的全部必修課學分,每學期必修課平均成績在85(含85)分以上,單科成績不低于80分,且第一學年必修課考試成績在年級同專業排名前10%,可根據接收名額,按照以下要求提出申請:
成績在年級同專業排名前5%,可在全校相同招生類別的各門類申請轉專業;
成績排名位于年級同專業前10%,可申請在本學院內轉專業。
4.身體健康、體檢無專業受限情況;
5.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依照相關要求提出轉專業申請;
6.對申請轉入專業的課程安排、畢業條件及就業等情況有明確認識,并完全接受;
第九條 有下列情況者之一,不得申請轉專業:
1.非本辦法規定的時間內;
2.有不及格和補考科目者;
3.入學以來有違紀違規記錄的;
4.高技能、學徒制、高本銜接二年制、藝術類等特類招生學生;
5.仍在休學或保留學籍期間的學生;
6.已辦理過轉專業的學生不能再次申請轉專業。
第十條 其他允許轉專業的特殊情況。
1.因事故或患某種疾病、生理缺陷需轉專業者,必須由校醫院指定的省級醫院檢查,證明其不能在原專業繼續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他專業學習者,可以提出轉專業申請;
2.學生確有與要求轉入專業相關專長,中學階段獲得省級以上(含)相關專業獎勵;
3.退役后復學學生,符合“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參軍入伍工作的通知”的規定,申請轉入新專業的;
4.學生休學、申請保留學籍后復學,因學校對應年級已無原來所學專業的,可申請轉入同類、同一層次相近專業學習;
5.在校創業取得創業成效并得到校級及以上部門認同的;
6.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原因無法在原專業繼續學習的。
第三章 轉專業程序
第十一條 各二級學院在每學年開學前提交轉專業實施方案,確定轉入、轉出人數及轉入學生的考察或考核方式等,并經教務部審核后掛網發布。
第十二條 凡符合條件有轉專業意向的學生在規定時間內,向所在學院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轉專業申請表》,同時提供本人高考成績和當地錄取分數線證明文件。
第十三條 各學院根據學生報名情況,對照本辦法第二章的資格要求,進行學生轉專業資格初審,經所在學院院長審批后報教務部。教務部匯總各學院申請轉專業學生名單并進行資格預審。
第十四條 接收二級學院根據實施方案開展復核或考核工作,形成是否接收的意見報教務部。
第十五條 教務部根據各二級學院對轉專業學生的復核情況和接收意見,提出審核意見,報請主管校領導審批,并將允許轉專業的學生名單在全校范圍進行公示。
第十六條 經公示后同意轉專業的學生,由教務部通知學生所在二級學院和接收二級學院,學生憑轉專業通知書在第三學期開學后第四周完成學籍異動手續辦理。
第四章 轉專業學生管理
第十七條 在學校批準轉入另一個專業前,申請轉專業的學生須參加原專業教學活動和集體活動,有無故曠課、曠考或有其他違紀行為者,取消其轉專業申請資格,并按學籍管理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八條 經學校批準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在按轉入專業的有關要求辦理轉專業手續后,方可進入新專業學習;
第十九條 經學校批準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進校時編定的學號不變,學生證等相關證件應作相應變更。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在原專業時已領的教材不再退回,進入新專業學習所需的教材可通過補訂或自行采購等方式解決;
第二十條 經學校批準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學籍異動及電子注冊上報工作由各二級學院協助教務部負責完成。
第五章 學分記載與學籍管理
第二十一條 經學校批準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其在原專業所修課程及成績、學分按以下方式處理:
1.所修課程與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設置課程名稱、學時、學分相符程度達到70%以上的,直接載入該生在轉入專業的學籍成績檔案;
2.選修課、協同課修讀過同系列課程,學時、學分直接載入該生在轉入專業的學籍成績檔案,無需修讀同系列其他課程。
3.其他與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設置課程不相符的課程,作為公共選修課記入該生在轉入專業的學籍成績檔案,原課程超過2學分的,按2學分記。
4.其他特殊情況無法判定的課程,其成績和學分是否有效,由轉入學院會同開課學院(部)研究決定。
5.轉專業學生須按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要求完成課程學習,轉入專業已經開設但轉專業學生尚未修讀的課程,轉專業學生必須補修,成績計為正考成績。
6.轉專業的學生按照轉入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審核畢業資格,符合畢業條件的,發放畢業證書。
7.各學院須依據專業培養方案在學生轉入一周內為轉專業學生確定和安排應補修的課程。
第六章 機構設置
第二十二條 學校成立轉專業工作指導委員會(與學校專業建設委員會合署辦公),指導委員會在教務部下設辦公室。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1.制訂學校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
2.統籌安排學校轉專業工作并確定學生轉專業工作日程;
3.審核二級學院轉專業方案及審核、公示轉專業學生名單。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教務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在校生轉專業管理實施辦法》(粵輕院教〔2016〕10號)同時廢止。
二、轉專業對學生個人的利弊
1、轉專業的好處
有些同學為了能夠順利進入理想的大學,選擇了服從調劑或者填報了冷門的專業,實際上對于自己被錄取的專業并不感興趣。那么就可以選擇轉專業,去學習自己真正喜歡或者感興趣的東西。
2、轉專業的弊端
①學習壓力大。想要轉專業的同學不僅要學好當前的專業內容,將要轉去的專業知識也要學習,而且還不能有掛科的情況,這樣一來學習壓力就會變得非常的大。所以轉專業并非易事,要付出很多的時間和精力,而且能否成功也是未知數。
②所轉的專業也不一定適合自己。有很多同學在轉完專業之后發現新專業還不及自己之前的專業,甚至有的同學仍然覺得這個專業不適合自己。
轉專業不是小事,大家一定要結合自己的興趣愛好、職業規劃等多方面綜合考量,還要充分調研目標專業的情況,做好充足的調查后再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