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轉專業需要注意的是,每個學校對轉專業學生的要求差別比較大,作為學生,在填報志愿時不能持特別簡單樂觀的心態,以為校內轉專業可以為自己兜底,本文小編整理了廣東技術師范大學新生轉專業申請條件和時間,供各位考生家長參考。
一、廣東技術師范大學新生怎么轉專業
廣東技術師范大學普通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
為充分調動和發揮普通本科生的學習積極性,營造有利于人才成長的學習環境,更好地滿足學生個性發展需要,規范學生轉專業的管理工作,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和學校學籍管理有關規定,制定普通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
第一章轉專業的條件
第一條 學生入學后,一般應在被錄取的專業完成學業。若學生轉專業后更有利于發揮其個人專長和興趣,并符合有關轉專業條件,可申請轉專業。休學創業或退役后復學的學生,因自身情況需要轉專業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第二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一般不予考慮轉專業:
(一)入學未滿一學年者;
(二)由專科升入本科,或由外校轉學進入學校就讀者且高考成績低于擬轉入專業同一生源地相應年份錄取成績的;
(三)已轉專業一次者;
(四)在校期間有違紀等行為受到行政或黨團組織警告及以上處分者;
(五)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委托培養或聯合培養,未征得定向、委培或聯培單位同意者;
(六)應作為退學處理或被開除學籍者;
(七)三、四年級的學生;
(八)藝術類與非藝術類專業之間互轉者;
(九)不符合當年招生專業對文、理科生源限制規定的;
(十)無正當理由者。
第三條 各學院可根據上述要求及本學院實際情況,在符合上級文件精神及學校轉專業政策下自行制定本學院學生申請轉專業具體轉入條件,并報教務處備案。
第四條 下列情況的轉專業不受上述第二條第(一)、(三)、(五)項有關條件限制:
(一)學生入學后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的醫療單位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其他專業學習者;
(二)經學校認可,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困難,不轉專業則無法繼續學習者;
(三)休學創業或退役后復學的學生。
第二章 轉專業的程序
第五條 學生轉專業,應由本人提出申請,學生所在學院資格審核,擬轉入學院綜合考核后同意轉入后,報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審核,經學校發文批準。
第六條 轉專業工作安排在每年的4月份開始,學校每學年統一辦理一次,每位學生只能選擇申報一個擬轉入專業。
第七條 受理程序:
(一)4月下旬,各學院按專業上報接收轉專業學生人數計劃,填寫接收轉專業學生計劃表,同時根據各學院實際情況,確定申請轉入學生的轉入條件、考核方式和程序等,連同計劃表報送學校教務處。
(二)5月上旬,學校教務部門對各學院接收轉專業的計劃進行審理匯總,報送主管校領導審批后,向全校學生公布各專業的接收轉專業計劃名額和受理時間。
各學院應安排時間,由具體負責教師或工作人員為學生提供相關咨詢。
(三)5月中旬,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填寫《廣東技術師范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申請表》,并在規定時間內交回所在學院,逾期不予受理。
(四)5月下旬,各學院對申請轉專業學生的材料進行審核,將其中符合轉出條件的學生名單及學生申請材料報學校教務處審查,再由教務處轉學生申請轉入專業所在的學院。各學院上報教務處的轉出專業學生名單,須在本學院內進行公示。
(五)6月底前,各學院按照公布的考核方式和程序,對申請學生進行考核,并將接收轉專業學生名單和審核結果填入教務處制定的轉專業學生資格審核匯總表,報送教務處。
(六)7月上旬,教務處對各學院報送的接收轉專業學生材料進行初審、匯總,在提交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審核通過后,以公示方式公布轉專業學生名單,并發布轉專業手續辦理指引。
(七)新學年第一學期報到注冊時,由學生到新學院統一辦理轉入學籍、學生證、注冊等事宜。
第三章 轉專業的組織管理
第八條 各學院各專業接收轉專業學生人數原則上控制在當年本專業招生總人數的20%以內,休學創業或退役后復學的學生不占用此指標。各專業擬接收轉專業的學生人數由各學院提出,報教務處審核匯總后送主管校領導審定。
第九條 跨校區轉專業由教務處根據相關校區宿位容量情況審核后報主管校領導審批。
第十條 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必須參加原專業當學期的期末考試。無故曠考者按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 轉專業的學生必須按轉入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和總學分,畢業資格和學士學位授予應嚴格按照轉入專業的要求審核。其在原專業已修讀且考核合格的課程,若課程名稱、學時、學分要求與轉入專業課程基本相同的,經轉入學院及教務處確認,可予免修;其余課程可由轉入學院部分認定為選修課學分。對尚未修讀,但轉入專業班已開設過的課程,應予補修。
第十二條 課程銜接有困難,應補修課程學分數達到轉入專業已修課程總學分數二分之一及以上的學生,原則上應編入轉入專業的下一年級就讀。
第十三條 被批準轉專業的學生從轉入的學年起按轉入專業學費標準和住宿費標準等繳納相關費用。
第十四條 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經學生同意,必要時可以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之前施行相關制度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原《廣東技術師范大學普通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廣師大〔2019〕583號)同時廢止。
二、轉專業對學生個人的利弊
1、轉專業的好處
有些同學為了能夠順利進入理想的大學,選擇了服從調劑或者填報了冷門的專業,實際上對于自己被錄取的專業并不感興趣。那么就可以選擇轉專業,去學習自己真正喜歡或者感興趣的東西。
2、轉專業的弊端
①學習壓力大。想要轉專業的同學不僅要學好當前的專業內容,將要轉去的專業知識也要學習,而且還不能有掛科的情況,這樣一來學習壓力就會變得非常的大。所以轉專業并非易事,要付出很多的時間和精力,而且能否成功也是未知數。
②所轉的專業也不一定適合自己。有很多同學在轉完專業之后發現新專業還不及自己之前的專業,甚至有的同學仍然覺得這個專業不適合自己。
轉專業不是小事,大家一定要結合自己的興趣愛好、職業規劃等多方面綜合考量,還要充分調研目標專業的情況,做好充足的調查后再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