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甲:敬愛的老師們
乙:親愛的同學們,大家好。
甲:伴隨著歡快的樂曲,我們干嘛小學“紅領巾”廣播又和大家見面了。
乙:我是主持人 甲:我是主持人。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嗎?
乙:我知道,今天是12月4日,全國法制宣傳日。
甲:本次紅領巾廣播的主題是------《學法、懂法、做守法小公民》
乙:“無規矩不成方圓”,無論做什么事都要有個規矩,否則就什么也做不成。對國家、社會來說,這個規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國是我國的治國基本方略,是社會進步、社會文明的一個重要標志,是我們建設國家的必然要求。
甲:近年來,國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加強法律宣傳,廣大人民群眾的法制觀念得到普遍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和運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得到增強,我國在依法治國方面取得令人矚目的成績。
乙: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未來、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國家的保衛者、建設者,是振興中華民族、使祖國繁榮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條戰線的生力軍和后備力量。青少年法律素質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未來社會的穩定程度。正處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長發育階段的小學生,可塑性很強,從小培養法律意識,進行普法教育,不僅可以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們養成依法辦事,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
甲:鄧小平同志說過:“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作為*的學生,我們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自覺學習基本的法律知識,逐步培養法律素質,成為一個遵紀守法的小公民;我們要善于運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不損害他人和社會的利益;我們要熱心宣傳法律法規,以正確的法制觀念去影響身邊的人,帶動周圍的人,為和諧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
乙:《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四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應當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為:
(一)曠課、夜不歸宿;
(二)攜帶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毆、辱罵他人;
(四)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
(五)偷竊、故意毀壞財物;
(六)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
(七)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制品、讀物等;
(八)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
(九)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
甲:我們在打擊犯罪的同時,還應加強自我防衛能力:
1、提高法律意識,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們要多學點法律知識,弄明白什么是違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違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違法犯罪的事,同時也有可能制止他人違法犯罪。
2、增強同犯罪分子作斗爭的勇氣。為什么侵害校園犯罪屢禁不絕,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同學們沒有團結起來,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爭的勇氣。面對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脅,竟然會束手無策,讓他們得逞,原因是他們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衛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門,宿舍門要隨時關好,錢財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請假,夜行要結伴,讓同學老師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問題有個照應,防止犯罪分子襲擊;二是同學們應該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青少年在哪些方面應受到保護。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險或可能發生危險時,要主動、及時地與老師、家長、公安人員取得聯系,積極爭取學校、社會和家庭的保護和幫助。發生事情后要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要大膽揭發壞人壞事,不要姑息養。 乙:同學們,認真的想一想,今天,我們坐在寬敞明亮的教室里學習,為我們今后的成長創造了有利的學習條件,平時有父母的衣食之奉,老師的諄諄教誨,機會難得,來之不易,大家不要辜負了父母“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那種期盼之情,不能辜負了老師對你們的培養,更不要辜負了國家和人民寄予你們的厚望。
甲:只有珍惜今天,努力學習,勤奮刻苦,奮發向上,才能談得上對得起國家,對得起人民,對得起老師,對得起養育自己的雙親......
乙:同學們,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知法守法,與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必經之路。讓我們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自覺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護法,為推進我國依法治國方略的實現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篇二:
常言道:"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法律就是調整人們行為的"規矩"。隨著社會的發展,法律的作用愈來愈重要,與人們生產生活的關系愈來愈密切。作為21世紀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學習、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識,是實現新世紀宏偉藍圖、振興中華的需要,也是維護人類和平,促進世界發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黨和政府歷來十分重視青少年法制教育。黨中央、國務院批轉的全國第五個五年普法規劃將少年兒童的法制教育列為重要內容。廣大青少年應當抓住這一有利時機,積極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學習法律知識。
第一,通過學習法律知識,邁好人生的第一步。青少年時代正是長身體、學知識的重要時期,只有學習了法律知識,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違法,學會分辨是非,識別善惡,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
第二,通過學習法律知識,爭做新世紀合格公民。廣大青少年只有學法懂法,才能樹立民主法制觀念,明確公民的權利與義務,才能依法辦事,依法維護自身權益,成為適應社會發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過學習法律知識,努力成為的合格接班人。為了更好地肩負并完成歷史賦予的重任,少年兒童必須用科學的理論武裝頭腦,必須具有堅定的信念和廣泛的知識面,不僅要學習、掌握科學知識,而且要學習和掌握法律知識,增強法制意識。
我們知道,我們所處的時代是一個信息時代,同學們可以通過多種途徑接收到各種新鮮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東西,你們是否能分辨得清楚?、
那么,什么行為是犯罪的行為呢?要遠離犯罪,這是同學們首先要弄清楚的問題。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和推翻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常言道:千里之堤,潰于蟻穴。如從小養成了各種不良習性的話,以后要改正就很難,平時又不注重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注重規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種規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將釀成大錯。在這里,我給同學們舉幾個說明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來規范自己的行為、不懂犯罪概念而釀成大錯的真實案例:一個是發生在2002年的一名十四周歲的中學生投毒案,這起案件發生在去年的四月份某天下午,該學生將自己買來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灌入一點老鼠藥,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學的某教室的一張課桌抽屜里,第二天,坐該課桌的小學生喝了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這起案件偵破后,該投毒的中學生后悔不已,他說自已沒有想害死人,以為小學生吃了只會拉肚子,但是嚴重的后果已經造成,該學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懲罰,根據《刑法》的規定,投毒致人重傷、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后該同學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再就是一個發生在2001年夏天的案例:杜某十四歲,從一年級到五年級成績一直很好,在他小學畢業就要升入初中的那個暑假,在與同學玩時認識了在社會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見李比自己才大兩歲,卻比自己瀟灑得多:李某出手大方,經常帶杜到網吧、游戲室等地方玩,他很羨慕李某,于是天天跟著李玩,但是出去玩必須要有錢,李某口袋中的錢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對杜說:"我們現在沒錢玩了,要玩就必須搞錢",他們一合計杜某決定到一個他認為有錢的同學家去搶錢,杜某帶著李某等三人趁同學的父母上班、同學一人在家之時闖入同學家實施搶劫,同時還將該同學打成重傷。公安機關很快就破了案,將李某和杜某等人抓獲歸案。到了9月1號,杜某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開學的日子,我多么想背著書包去上學呀,當時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沒想到我的行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但是法律是無情的,誰觸犯了它就要受到處罰。
在我們的校園內同學們,有的同學很聰明,但他不用在學習上,而是用在調皮搗蛋上,喜歡逞強好勝,有事沒事惹一下其他同學,比如別人走路時他突然伸出一只腳將別人絆倒;有些同學喜歡打架,將別的同學打傷;有些同學不愛護公物,故意毀壞公共場所的物品;有些同學以大欺小,沒有錢買東西吃、沒有錢進游戲室就強行向弱小同學索要等等行為都是法律不允許的,如果情節嚴重的話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這里我要告訴同學們平時一定要聽老師和家長的話,遵紀守法。
同學們在成長的過程中,有時會碰到各種各樣的不法侵害,比如說被人敲詐、被人毆打、被人搶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辦呢?我們要增強分辨能力,學會自我保護。下面給大家介紹自我保護12法。
小學生自我保護12法
1、課間活動切勿因開玩笑、惡作劇而引起打架、翻臉,損壞公物,造成傷害事故。
2、行走時,不以跑代走,防止跌倒或碰撞。如有急事可快步走,注意來往行人車輛。
3、攜帶勞動工具或用具,應注意誤傷他人。
4、不拿石塊、硬棍丟人,不小心摔、砸、碰傷流血時應迅速報告,及時到衛生室或附近醫院處理。
5、離校沒有家長接著的要結伴回家,途中不隨意逗留,以免受誘騙。不要輕信陌生人的甜言蜜語,不貪小便宜。不因貪吃、貪玩上當受騙。
6、當路遇他人索要錢財,要留心壞人的特征,盡量拖延時間,巧設計謀,瞅空溜走報告老師或家長,也可向路人呼救。看到同學被威脅利誘,隨行同學應主動迅速報告。
7、遇到電線斷頭,切不可隨意拉、拔。不熟悉的電器不亂摸,以免危險。
8、若遇閃電打雷,刮臺風,要盡量避開大樹和危險建筑物。平時不到建筑工地手腳架下或危墻、廣告牌下玩耍。
9、沒有家長帶領,不能擅自游泳。
10、自行參加社會活動,要注意安全,防止被人擠傷踩傷。
11、不在公共場所、校園內放鞭炮,也不圍觀他人放鞭炮。
12、不在樓梯、欄桿旁、陽臺上擁擠、打鬧、捉迷藏或探頭撿東西。不從樓梯欄桿上往下滑。
總之同學們如遇上不法侵害時,不要害怕,一定要沉著、冷靜,機智勇敢,要敢于檢舉揭發,積極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我們要堅信邪不可能壓正的道理,干壞事的心總是虛的,害怕的應該是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