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北京中小學教師資格面試報名http://baoming1.ntce.cn/apply/memapp/memLogin2018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國考面試將于2018年5月19日?20日舉行,現將我市中小學教師資格國考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對象
戶籍或人事關系在北京市,并已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筆試各科成績合格且在有效期2年內的考生,可報名參加本次面試。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詳見北京市教師資格網認定體檢要求);
(四)申請人的戶籍或人事關系其一在京;
(五)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
1.申請參加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師范類畢業生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非師范類畢業生應當具備大專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參加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師范類畢業生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非師范類畢業生應當具備大專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參加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參加高級中學及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考試,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申請參加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或以上學歷并應具備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在京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級以上學生和戶籍在京的外省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級以上學生,可憑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報考。其中大專在校學生須在畢業的學年度方可報考(即三年制大專在三年級報考,兩年制大專在二年級報考)。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曾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的相關規定執行。
三、報考流程
(一)面試網上報名
2018年上半年面試網上報名時間:2018年4月19日8:00?4月22日16:00。
符合面試報考條件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http://ntce.neea.edu.cn),按照欄目指引進行網上報名,選擇北京考區、面試類別、面試科目等,完成其他信息錄入。報名時間截止后,將關閉報名系統,逾期不再受理報考。
考生網上報名注意事項:
1.考生須本人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據實填寫個人信息和報考信息,如填報的信息有誤,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2.考生所報類別筆試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績在有效期內,方具備面試報名資格。網上報名系統有判別考生筆試成績是否具備報名資格的功能,筆試成績尚不具備資格的考生將無法進行面試網上報名操作。
3.參加2018年上半年之前筆試合格的考生,在面試報名前需要重新進行注冊和填報個人信息,重新注冊操作不影響考生的面試報名資格。
4.參加2018年上半年筆試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冊。考生如忘記注冊密碼可通過以下三種途徑重置:
(1)自助重置密碼:考生可通過回答注冊時預設的“密碼保護問題”自助重置密碼;
(2)短信獲取密碼:考生可通過報名注冊時所填寫的手機號碼短信獲取密碼(注:手機短信為考生重新獲取密碼的重要途徑,在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期間,請考生慎重更換手機號碼);
(3)拔打教育部考試中心客服電話:考生可在工作時間內通過撥打教育部考試中心客服電話進行密碼重置(客服電話010-82345677)。
5. 考生個人網上報名完成后,報名網頁顯示為“待審核”狀態,考生經過審核確認后,報名網頁顯示為“待支付”,此時可以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后,報名網頁顯示為“支付成功”,面試報名全部完成。
(二)面試審核確認
本次面試報名審核確認采用“網上審核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步驟如下:
第一步:完成網報24小時后,登錄“北京市教師資格網??統考面試欄目??網上審核系統”(http://mianshiyy.bjtcc.org.cn)或使用手機微信關注公眾號“北京市教師資格”進行網上審核結果查詢。
第二步:根據網上審核查詢的結果完成相應的確認流程:
1.網上審核結果顯示“符合條件無需現場確認的”,可于4月21日(周六)13:00后直接登錄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http://ntce.neea.edu.cn)進行網上繳費;
2.網上審核結果顯示“需要進行現場確認的”,要以“網上預約??現場提交材料”的方式進行現場確認。具體操作方式和注意事項如下:
(1)網上預約
①預約方式:網上審核結果顯示“需要進行現場確認的”的考生,可按系統提示預約現場確認的時間;
②預約開放時間:2018年4月20日至24日(周五至周二);
③申請人憑系統發送的預約信息(手機短信)在預約時段內進行現場確認。
(2)現場提交材料
①時間:4月21日?24日(周六至周二,上午9:00-12:00,下午1:00--4:00);
②地點:北京市教育系統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增光路45號院東門;
③所需提交材料:
A.戶籍在北京市的非在校生考生
?.考生本人戶口簿原件(本市集體戶口的,需提供加蓋戶籍管理部門公章的集體戶口簿首頁復印件及本人戶籍證明原件);
?.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本人簽字的承諾書,格式見“附件1”。
B.人事檔案關系在北京市的考生
?.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人事檔案關系證明原件,其中:
考生的工作單位有組織人事部門且具備人事存檔權限的,其證明由該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出具,如果是本市公辦中小學的在編在崗人員,其證明可由考生所在中小學出具,證明格式見“附件2”;
考生的工作單位不具備人事存檔權限的,其證明由存放考生人事檔案的本市存檔機構(人才服務中心)出具,證明格式依該存檔機構的規定而定,證明應明示考生人事檔案存放于該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