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教育局:http://www.qzedu.cn/
廈門市教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并組織實施全市有關教育工作的規范性文件。
(二)統籌全市教育事業的改革與發展,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指導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的全面實施;擬訂全市教育政策,并對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指導、檢查;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義務教育的統籌指導,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掃除文盲工作;指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和教學管理,推動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
(四)指導協調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改革與發展,指導職業院校專業建設、教育教學管理和基礎能力建設;指導和推進全市社區教育工作。統籌協調全市終身教育工作,承擔市終身教育促進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五)指導高等學校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學科專業建設和教育教學管理工作;配合省教育廳組織實施高等學校教育評估工作;參與擬訂畢業生就業政策,配合省教育廳指導師范類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以及非師范類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
(六)擬訂市級教育部門經費預決算草案,監督管理市級教育經費,檢查督促各地貫徹落實政府教育撥款的增長情況,指導、監督全市學校條件裝備、基建工作。
(七)主管全市教師工作,依法管理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認定、職務評聘、考核培訓、表彰獎勵;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推進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八)負責制定全市中學、中職學校年度招生計劃,制定中等教育招生的有關規定并組織實施,統籌管理全市各類教育考試,配合有關部門搞好教育人才規劃和預測。
(九)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體育衛生、文化藝術、社會實踐、國防教育等工作。
(十)指導全市教育方面國際及與港澳臺地區的交流與合作;依法管理中外合作辦學。
(十一)統籌協調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安全工作和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組織協調學校重大安全事故的處理;指導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語言文字規范化、標準化的宣傳和推廣工作。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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