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教育局:http://www.ncedu.gov.cn/
南昌市教育局機關內設處室:
(一)辦公室(電話:83986497)
綜合協調并辦理局重要政務和事務;負責文件運轉和局機關財務及后勤管理工作;負責局長辦公會和綜合性會議及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負責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負責文秘、信息、提案、印鑒、文書檔案、保密,以及其他需要綜合協調辦理的工作;負責管理并指導協調全市教育系統的外事工作。
(二)宣傳教育處(語言文字工作處)(簡稱:宣教處)(電話:83986470)
負責全市教育系統新聞宣傳工作;擬訂并實施教育新聞宣傳工作計劃;制定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和培訓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教育系統的廣播電視函授等現代遠程教育實施工作;負責指導學校教師的師德師風建設;組織起草綜合性的地方教育法規和規章;審查教育行政管理規范性文件;承擔教育系統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承辦市級教育行政有關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語言文字工作法規政策,指導全市推廣普通話和負責普通話測試工作;組織培訓普通話師資和地方語言文字工作人員;會同有關部門對語言文字標準應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組織人事處(南昌市普通院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人事處)(電話:83986493)
負責局黨委會的組織安排,辦理局重要黨務;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學校(單位)的黨建黨群、年度考核、計劃生育、統戰、群眾團體、離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教師隊伍的建設管理與培養;負責全市教師資格認定、表彰獎勵、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勞動工資、福利待遇、機構編制等工作;協調指導市級教育社團有關工作;規劃與組織中小學校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負責市委授權管理的直屬學校(單位)領導班子的調整、配備和領導干部的考察、選拔作用等工作,配合市委有關部門做好電大南昌分校領導班子的調整、配備和領導干部的考察、選拔任用等工作;抓好直屬學校(單位)干部的教育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定各級各類學校教職工編制標準及勞動工資政策,負責直屬學校(單位)教職工編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指導與服務工作。
(四)計劃財務(審計)處(簡稱:計財處)(電話:83986490)
負責制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負責全市教育信息統計與分析工作;擬定我市教育經費籌措和使用管理的地方性政策,負責教育經費的籌措、使用和管理;負責教育基建?畹恼{撥和管理工作;編制、執行和審查教育經費預算和決算;統籌管理捐贈援助款項;會同有關部門審查、制定和執行學校收費項目、標準及管理辦法;負責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有關工商稅務、財政、審計等方面的協調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五)基建房產管理處(簡稱:基建處)(電話:83986473)
編制全市教育系統基本建設計劃;制定、實施全市校園建設總體目標;負責直屬學校校園規劃的編制、修訂及實施;指導、監督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基建和危房改造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房產管理和房改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網點布局規劃的編制、修正及實施;指導全市中小學節能減排工作。
(六)義務教育工作處(南昌市托幼工作辦公室)(簡稱:義教處)(電話:83986482)
統籌管理全市學前教育、義務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義務教育發展改革的基本教育教學文件,管理和指導義務教育階段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市義務教育中小學教材的選用和征訂,做好義務教育中小學地方教材的編寫組織和報審工作;負責市本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更名工作;牽頭承辦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指導、協調縣(區)小學招生工作,做好義務教育學校學籍管理和畢業證書核發工作;負責中小學校環保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校外活動教育等教育工作。
(七)普通高中教育工作處(簡稱:普高處)(電話:83986480)
統籌管理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高中教育發展改革的基本教學文件,管理和指導高中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市高中教育教材的選用和征訂,做好高中教育地方教材的編寫組織和報審工作;負責市本級高中教育學校更名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全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牽頭承辦普通高中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做好高中教育學校學籍管理和畢業證書核發工作;承擔省教育廳安排的民族教育工作任務。
(八)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簡稱:職成處)(電話:83989457)
統籌管理全市普通及成人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技工學校的學歷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和學籍管理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中等職業教育和成人中等教育的教學指導文件,研究擬訂教育教學評估標準;負責全市中等職業學校教材的選用和征訂,審定職教專業設置,組織直屬中等職業學校技術等級考核;負責市本級中等職業學校更名的審核、申報工作;指導市屬高校、中等師范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社區教育工作,指導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