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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城市2018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
根據國家、省有關文件精神,結合鹽城實際,現就2018年鹽城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招生計劃管理
高中階段招生實行全市統籌,保持普職教招生比例大體相當。結合全市初中畢業生生源變化、教育資源布局調整等因素,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指令性分配到各地各學校,任何地區、學校一律不得超計劃和無計劃招生。全市各級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下同)面向本市參加2018年中考考生的招生計劃,由教育、人社等部門聯合印發公布;教育、人社等部門在下達的職業學校招生計劃人數內審核審批并按實際入學名單建立各職業學校新生學籍;財政部門按照市下達的招生計劃及招生部門核定的實際招生人數安排各職業學校免學費經費和生均公用經費。各招生學校不得突破下達的招生計劃。除省教育廳下達的高等師范、五年制高職、普通中專招生計劃外,非我市緊缺、社會急需專業的市外職業學校原則上不在我市安排招生計劃。市內各職業學校不得為社會職業培訓機構代報招生計劃和新生學籍。
各職業學校要進一步拓寬招生范圍,推動職業學校生源多樣化,在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的同時,積極組織招收往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村青年、退役士兵等對象進行中職學歷教育。
中職與普通本科“3+4”、中職與高職“3+3”分段培養項目是教育部在江蘇省開展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試點項目,今年我市“中職與普通本科‘3+4’、中職與高職‘3+3’分段培養班”招生計劃按省教育廳通知執行。
高水平運動隊和藝術科技社團招生計劃單列,有高水平項目招生計劃的普通高中按照文件要求執行,未完成的專項單列計劃不轉入學校普通招生計劃。“國際班”招生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做好熱點高中招生計劃的分解工作,按規定比例將指標生計劃定向分配到當地初中,并制訂詳細的實施方案,明確具體招錄辦法,所有縣(市、區)熱點高中定向指標分配到當地初中招生的方案必須在當地高中招生意見出臺后立即上報鹽城市教育局中教處、市招生考試中心備案。
江蘇省鹽城中學(地址:鹽城市解放南路199號)今年招生計劃總數仍為756人,其中面向市直、亭湖區、開發區、城南新區填報該校志愿的考生招收446人,面向其它縣(市)和鹽都區、大豐區招生不超過310人(見附件)。鹽城市第一中學(地址:鹽城市西環南路6號)今年普通招生計劃數1024人(不含專項計劃20人),其中面向鹽都區填報該校志愿的考生招收700人,面向市直、亭湖區(不含鄉鎮)、開發區、城南新區填報該校志愿的考生招收324人;鹽城市亭湖高級中學(地址:鹽城市青年東路69號)普通招生計劃數440人(不含專項計劃10人),面向市直、亭湖區、開發區、城南新區招生;鹽城市高級實驗中學(民辦性質,辦學地址:鹽城市解放北路鹽中巷1號)普通招生計劃數850人(不含“中美班”40人、不含專項計劃25人),面向市直、亭湖區、開發區、城南新區招生,鹽城市高級實驗中學國際班(“中美班”)面向市直、亭湖區、開發區、城南新區招收30人,面向其他區域招生不超過10人;南京師范大學鹽城實驗學校(民辦性質,辦學地址:鹽都區境內鹽城國家高新技術開發區鹽龍街道區域)招生計劃數320人,其中面向鹽都區填報該校志愿的考生招收120人,面向市直、亭湖區、開發區、城南新區填報該校志愿的考生招收120人,面向市內外(不含上述區域)招生不超過80人;華東師范大學鹽城附屬中學(籌)(今年暫借城南新區科技園小學辦學,地址:鹽城市城南新區博師路27號)招生計劃數120人,其中面向市直、亭湖區、開發區、城南新區填報該校志愿的考生招收90人,面向市內其他縣(市)和鹽都區、大豐區招生不超過30人。其余學校具體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以市教育局審核確定的為準。
江蘇省鹽城中學在市區招生計劃內安排223名定向指標生計劃,其中按照市區一般初中畢業學生數占市區初中畢業學生總數的比例,確定鹽城中學面向市區一般初中定向指標招生數為49名,在符合定向指標生資格、且第一志愿填報鹽城中學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定向錄取,錄取控制分數線不得低于鹽城中學不含定向指標生的招生分數線下40分。如有學校仍沒有學生被定向指標生計劃錄取,則在這49名計劃中調劑,按該學校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1到2人(畢業生數150人以下的學校錄取1人,畢業生人數超過150人的學校錄取2人),按照上述辦法招錄后如仍有剩余指標,則調劑到面上使用。定向指標生計劃除49名用于市區一般初中外,其余174名用于在面上學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鹽城市高級實驗中學招生計劃(除“中美班”、專項計劃外)參照江蘇省鹽城中學定向指標生分配方法和錄取辦法,在市區一般初中畢業生符合定向指標生資格、且填報鹽城市高級實驗中學志愿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錄取94人,錄取控制分數線不得低于鹽城市高級實驗中學(除“中美班”、專項計劃和指標生外)的招生分數線下20分,其收費標準按鹽城市高級實驗中學收費標準執行。
二、招生報名審核
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報名與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報名相結合,報名工作由鹽城市招生考試中心組織實施,按鹽城市招生考試中心通知執行。根據《江蘇省義務教育學籍管理規定》和《江蘇省普通高中學籍管理規定》要求,各省轄市中考實行考籍與學籍對應,凡未在當地取得應屆初中學籍的學生,均確定為非應屆初中畢業生;初中畢業生均應在學籍所在校參加畢業、升學考試,領取文憑。本市內所有應屆初中畢業生原則上應在學籍所在學校報名、參加中考,并在學籍所在縣(市、區)填報志愿、參加該區域高中學校錄取;學籍所在縣(市、區)和戶籍所在縣(市、區)不一致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如有特殊情況要求回戶籍所在縣(市、區)就讀高中的,考生和家長須在中考報名前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戶籍證明,經學籍所在學校同意并報所屬教育主管部門核實后,可回戶籍所在地招辦報名、填報志愿、考試、參加錄取,但不得再回學籍所在地填報志愿和錄取;本市戶籍在外市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要回本市就讀高中的,必須在中考報名前辦結轉學手續,方可在我市報名、參加畢業升學考試、填報志愿和參加錄取。非應屆初中畢業生到戶籍所在地招辦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