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學院正方教務管理系統(一)
三明學院教務處入口:http://218.5.241.21/jwc/
三明學院正方教務管理系統(二)
菏澤學院教務網絡管理系統入口:http://222.206.176.102/jwweb/
三明學院正方教務管理系統(三)
三明學院變更學生成績申請表(最新版)
三明學院變更學生成績申請表
備注:1.本表一式三份,一份送學生所在學院,由學生所在學院教學秘書存入學生原始成
績檔案中,一份由教務處留存,一份送開課學院。 2.如有批量更改,請附原始的學生成績報告單。
三明學院正方教務管理系統(四)
三明學院學士學位申請表
學士學位申請表
申請人姓主修專業申請何種學位 申請時間
三明學院教務處制
三明學院學士學位申請表
填表說明:
1、此表由各院系組織有關人員指導學生如實填寫,不得涂改。各院系要對學生所填寫內容進行審核,對弄虛作假者,給予紀律處分,嚴重者取消申請資格。 2、課程修習情況中的內容按照專業培養方案對應填寫。
3、通過畢業學期掛科補考取得的必修、方向課程學分應計入“重修取得課程學分”。 4、此表一式2份,一份由校檔案室存檔,一份進入學生個人檔案。 三明學院學士學位申請表(二)
填表說明:
1、 符合《三明學院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第七、八條條件者者填寫此表。 2、 申請者須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 此表一式2份,一份由校檔案室存檔,一份進學生個人檔案。
三明學院正方教務管理系統(五)
三明學院創新學分明細
關于2010年本科生
創新教育學分申報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位同學:
創新教育學分是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間根據自己的特長和愛好從事超出本專業教學計劃要求的學習、科研和實踐活動而取得具有一定創新意義的智力勞動成果或其他優秀成果,經評定獲得的學分。學生取得的創新教育學分可以累計記載,并可以沖抵教學計劃中選修課程的部分學分。
2010年本科生創新教育學分的申報、認定工作即將開始。請各系、各位同學根據《三明學院本科生創新教育學分制實施細則》(明學院教字[2007]28號)要求,做好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認定時間
2010年12月31日前,本科生向所在系申報創新教育學分。
2010年1月6日下午5:00前,各系經審核匯總后,將申報材料報教務處實踐科。
2010年1月20日前,學校將公示并公布認定結果。 二、申報認定范圍
申報認定范圍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 月31日期間獲得并符合《三明學院本科生創新教育學分制實施細則》(修訂)規定的項目。
三、申報認定材料
1.學生向所在系提交的材料:《三明學院本科生創新教育學分申請表》2份、必要的證明材料的原件1份及其復印件2份。
申請表和證明材料的復印件,一份由系存檔,一份報教務處實踐科。 2.各系向教務處實踐科提交的材料:學生的申請表1份、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其復印件各1份、《三明學院------系本科生創新教育學分申請匯總表》1份(匯總表以EXCEL格式報教務處實踐科劉子燕處)。
原件審核后由學生所在系的輔導員歸還學生本人。【三明學院正方教務管理系統】
四、申報認定要求
各系收到學生申報認定材料后,應對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核,并簽署審核意見。不能提供原件或相關證明的項目不予審核上報。
教務處對學生申報材料和各系審核意見進行復核、認定。經學校認定的創新教育學分將上網錄入學生學籍管理系統。
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者,學校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附件:(可在教務處主頁或網絡辦公平臺下載) 1.《三明學院本科生創新教育學分制實施細則》(修訂) 2. 三明學院 系 年本科生創新教育學分申請表 3. 三明學院 系 年本科生創新教育學分申請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