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http://www.zbedu.gov.cn/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民辦教育和少數民族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工作;主管全市教師工作, 指導學校教職工隊伍建設;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和教育教學改革;組織進行教育督導與評估。
(三)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編報市級教育經費的年度預算建議方案,監測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參與全市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管理直屬單位的教育經費、基建投資和教育系統的專項經費,協調管理國內外對我市教育的貸款、援款等,并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學生資助工作;對區縣教育經費使用、校產管理進行指導、檢查、監督;協調實施全市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
(四)參與擬定教育系統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管理的有關政策;負責師范類研究生、大中專畢業生招考錄用和就業指導工作;負責直屬單位編制內教職工調配工作。
(五)統籌規劃和協調全市學校布局規劃、校舍建設、電化教育和教學儀器設備、實訓基地建設、校企合作、圖書資料的配備與管理、實驗室建設及后勤管理服務工作。
(六)歸口管理全市各類學歷教育及其招生考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高中段學歷教育的學籍管理工作。
(七)組織、指導教育科研、教學研究和教育學術團體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推廣教育科研成果。
(八)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指導全市學校體育、衛生健康、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人口教育工作。
(九)負責對外及與港、澳、臺地區的教育交流與合作工作,歸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統出國留學和接受外國留學生;負責有關國際教育展覽的審核報批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中等及以下學校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一)負責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工作;指導局屬單位黨的組織建設,做好黨員的教育、發展和管理工作;負責直屬單位的穩定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語言文字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