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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排名】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特色專業-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錄取分數線
交通大學博文學院錄取分數線
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2002年由蘭州交通大學申辦成立,2004年被國家教育部確認為甘肅省首批獨立學院,屬本科層次的普通高等學校。學院招生納入國家普通高校統招計劃,面向全國20多個省、市、自治區招生。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的,頒發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的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學院繼承蘭州交通大學優良的辦學傳統,博采眾長,十分注重吸收省內外著名大學辦學經驗,弘揚;博衍明德,文倡格物校風。初步形成以工科為主,文、理、經、管相結合的多科性大學。;為工業強省服務,創一流獨立學院是學院的辦學指導思想,面向社會,面向市場,為國家培養高素質的應用型專業人才是學院的服務方向。學院現設有土木工程系、工程管理系、電信工程系、機電工程系、經濟管理系、信息管理系、外國語系、藝術設計系等八個系30個本科專業。 為確保教學質量和教學水平,學院高度重視基本建設。學院現占地500畝,一期工程投資3億多元,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教學、行政及生活用房16萬多平方米。二期工程投資3億多元,建成14萬平方米的教學、生活、行政用房及體育場、館,已經投入使用。 學院建有網絡中心、計算機中心及語音、工程測量、CAD、電工、電子、單片機、電信綜合、電磁學、光學等實驗室和建筑材料、土工、材料力學和會計綜合模擬、視聽室、攝影棚以及基礎教學實驗室和多媒體綜合訓練室,各類實驗室設備先進,配套齊全,能基本滿足實驗教學需要。另外學院還可以共享蘭州交通大學各專業實驗室資源。校區內建有數字程控電話通訊網、校園電視接受系統、寬帶校園網絡及無線廣播發射系統。 學院十分重視拓寬就業渠道,積極為畢業生搭建就業平臺,努力提高學院畢業生就業率。畢業生面向全國就業,深受用人單位青睞,近幾年畢業生就業率逐年上升,無論是就業率還是就業質量,均位居我省獨立學院前列。展望未來,隨著我國經濟建設的深入和西部大發展步伐的加快,尤其是鐵路建設的蓬勃發展和裝備制造業的振興,學院的發展迎來了前所未有的歷史機遇,畢業生就業的前景將會更加廣闊。 學校的校園環境優雅,學風濃厚,生活服務和文體設施齊備,是有志學子求學深造的理想天地。熱忱歡迎各
地學子報考我院。 學院地址:蘭州市和平開發區
郵編:730101 電話:(0931)5272600 傳真:(0931)4511096 網址:
http:// 電子信箱:bwxy@bowenedu.cn
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招生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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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專業】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招生網站-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分數線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教育部第26號令)及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
工作的有關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名稱: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
部標代碼:13514第三條 主管部門:甘肅省教育廳第四條 學院地址:蘭州市和平開發區
郵政編碼:730101學院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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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錄取新生,堅持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調檔要求的考生中,根據擇優錄取的原則,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當批次控制分數線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不拒絕錄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可以錄取未填報我院志愿且服從院校調劑的考生。 第十三條 考生專業按照投檔成績以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同時參考相關科目成績的原則進行。 當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已錄滿時,則依據考生填報的參考志愿作適當調整。 若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時,對專業服從調劑者,根據考生志愿和成績安排適當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 對工藝美術(藝術類)專業錄取時,認可甘肅省美術類統一考試的專業課成績;在考生文化課、專業課成績均達到最低錄取分數線的前提下,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對于各類增加分數和降低分數投檔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程序,按時完成調檔、閱檔、退擋、審核等各環節工作,保證考生電子檔案的正常周轉和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十七條 江蘇省考生實行“先分數后等級”的方法,要求考生選測科目等級為CC(含)以上,錄取時主要考慮語數外三門統考科目成績,在同等條件下考慮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及考生綜合素質。 第十八條 新生入校后,學院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 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凡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籍。 第十九條 所有招生專業均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條 學院外語授課語種為英語。 第二十一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最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錄取時應、往屆考生一視同仁。 第五章 收 費 標 準 及 其 它第二十三條 收費標準執行《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學費標準的批復》(甘發改收費[2012]1172號)文件規定。 學費:文史、經管類專業每人每學年9800元,理工類專業每人每學年11000元,藝術類專業每人每學年12000元。 住宿費:4人間每人每學年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報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