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教務管理系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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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教務管理系統(三)
關于期初教學秩序檢查的通知 - 商丘師范學院教務處
關于開展2013-2014學年第一學期期初教學檢查的通知
各學院(部):
為了保障新學期教學秩序的良好運行,了解各教學單位新學期各項教學工作落實情況,依據《商丘師范學院教學管理工作條例》《商丘師范學院教學質量監控體系運行條例》,學校組織本學期期初教學檢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時間
2013年9月2日(星期一)。
二、檢查主要內容
1、學生上課出勤情況;
2、教師教學任務落實情況和上課準備情況;外聘教師落實情況。
3、學生教材發放情況;
4、學生上課教室、實驗室、機房等場地的落實情況;
5、高年級教育實習和專業實習落實情況;
6、各教學單位開展教學秩序檢查情況。
三、具體要求
1、要求新學期開學上課前,各教學單位做到“兩個落實”,即教學任務落實到每位教師、上課時間地點落實到每個班級學生,確保教師明確教學任務、學生在新學期上課的第一時間找得到教室、實驗室等地點。
2、要求各任課教師認真備課,認真安排好各教學環節,提高課堂教學實效性,為學生提供充實精彩的第一課。
3、要求各教學單位主管領導,組織好本單位的教學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保障教學各環節正常運行。
4、學校組織校級督導和教學管理人員到全校各教學樓進行教學秩序檢查,檢查結果將及時通報。
教務處
2013年8月30日
商丘教務管理系統(四)
商丘師范學院教學常規管理規程
教學工作是學校的經常性中心工作。教學管理工作是維護和穩定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嚴格執行教學計劃,切實提高教學質量,實現培養目標的重要保證。為進一步明確教學工作職責,促進教學管理規范化,特制定本規程。
第一章 教學計劃
第一條 教學計劃是指導教學工作的重要文件,是培養人才和組織教學的基本依據。
第二條 教學計劃應體現培養目標的基本要求,反映專業教學的客觀規律,正確處理政治教育與專業教育、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傳授知識與培養能力等方面的關系,注重知識、能力、素質的協調發展和共同提高,使學生在德、智、體諸方面都得到發展。【商丘教務管理統】
第三條 教學計劃的主要內容包括:①培養目標;②學制;③課程設?;④時間安排;⑤課程比例結構;⑥教學計劃運行表。其中課程設?是教學計劃的核心。課程設?應遵循循序漸進、優化課程比例。理論聯系實際、增強適應性等原則。
第四條 教學計劃的制訂必須在主管院長領導下由教務處組織進行,并由系主任具體負責,經院長批準后執行。
第五條 教學計劃既要保持一定的穩定性,又要根據社會、經濟和科技發展以及學校的實際情況,適時地進行調整和修訂。教學計劃一經確定,必須嚴肅認真地執行,不得隨意更改。局部的開設順序和教學時數的調整,須經系(室)主任提出,教務處同意。課程門類的增減和培養規格的變動,須報院長批準。
第二章 教學大綱與教材
第六條 教學大綱是進行課程教學的基本依據,每門課都必須有教學大綱。大綱可參照教育部提出的課程教學基本要求,組織有關教師編寫,經系(室)認定后使用,也可參照使用教育部組織制定或推薦的教學大綱。
第七條 教學大綱的內容包括:①課程的目的與任務;②課程的基本要求;③課程的內容與重點、難點;④學時分配;⑤實驗內容與學時分配;⑥教材與參考書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