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村兩委換屆前調研報告一:
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工作于201X年4月圓滿結束。環換屆選舉期間,大坪鄉黨委嚴格按照上級黨委的要求和法定程序,確保換屆選舉工作的順利完成。針對村級換屆選舉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筆者積極聽取了基層黨員干部、群眾對換屆選舉工作的意見和建議,F將調研情況綜合如下:
一、存在的問題
1、村里遺留問題多。換屆選舉的最大隱患。由于有些村上一任甚至是上幾任村干部在工作中,均遺留下一些村級財務支出,加上在做帳方面沒有很好的規范,經不起群眾的監督和檢查,使工作不易開展。群眾意見較大。
2、外出務工經商選民多,增加了選舉組織的難度。調查摸底的情況看,我鄉各個村外出打工的人數超過全體選民的一半,占了相當的比例,甚至還有部分舉家外出。由于村民委員會選舉時間跨度較長,外出較遠的村民不愿意回來參加選舉,委托代寫選票又受到有關規定的局限,增加了選舉組織的難度。
3、家族、宗派勢力干擾。不少的人認為換屆選舉中最讓人擔心的問題是“宗派、宗族或黑惡勢力操縱影響選舉和候選人采用賄選等非正常手段競爭”。也有不少村干部反映在過去幾屆村委換屆選舉中,確實存在一些人利用家族、宗派勢力上門游說、請客吃飯拉選票以及協議競選等不正當行為。
4、部分群眾的法制觀念還處于較低的水平,認識比較模糊,存在隨意投票的現象,沒有很好地行使自己的選舉權,使民主選舉失去了其本來的意義。
5、村干部隊伍的素質與村民的高期盼之間存在距離。隨著建設的深入開展,群眾對村干部的要求越來越高,希望村干部既要懂政策法律法規,又要在帶領群眾致富中有新招,還要能夠辦好公益事業,更要做到村務、財務公開,廉潔奉公,樹立良好的形象。但是,由于部分村干部的理論水平和自身能力有限,特別是對政策法規、科技文化、經濟知識等知之不多,大多憑經驗、憑威信、憑家族勢力開展工作,在帶領群眾發展經濟、興辦農村公益事業、解決民生問題等方面,辦法不多、措施不力。
二、對策和措施
1、明確責任。建立健全目標責任體系,切實加強對換屆選舉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鄉級黨組織的領導地位,為換屆選舉工作的實施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抓好各村選舉工作的督促檢查和指導,保證選舉工作按照上級精神認真落實。切實發揮鄉黨委直接領導和具體指導的作用。明確鄉黨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同時實行機關干部包村責任制。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保證換屆選舉和農村各項工作兩不誤。
2、加強指導。在選舉工作開始前,要做好業務人員的培訓、清理村級財務和審計等準備工作,同時認真抓好換屆工作骨干的培訓,熟練掌握選舉工作的法律法規與操作程序,提高鄉村干部和選舉工作人員指導選舉工作的能力。并對村加強具體指導,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
3、廣泛宣傳。充分利用公告欄、標語、會議、廣播、報刊、走訪、座談等多種形式,深入宣傳選舉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讓農民群眾了解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進一步宣傳換屆選舉工作,并對群眾關心的“選舉的公開、公正、公平”問題進行重點宣傳,讓廣大群眾了解、掌握選舉的方法、步驟、重要意義和法律依據,自覺用法律來規范自己的行為,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4、依法辦事。嚴厲打擊違法違紀行為,著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換屆選舉環境。一要加強宣傳引導,教育黨員群眾珍惜、正確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增強民主法制意識,嚴格按照候選人資格條件,從本村絕大多數群眾的利益出發,選好自己的“當家人”。二要嚴肅換屆紀律,堅持組織、紀檢、民政、司法等部門和鄉黨委政府聯動,密切關注各種不良動態,及時將問題苗頭解決在萌芽狀態。對宗族、宗派和各種非組織活動干擾妨礙換屆選舉工作的行為,要理直氣壯地予以制止和糾正,對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票、沖擊選舉會場等一些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堅決依法打擊。
2017年村兩委換屆前調研報告二:
為搞好村級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掌握我鄉各村“兩委”基本情況和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工作中可能出現的問題,鄉黨委政府高度重視,通過走訪、座談、測評等方式,對我鄉的換屆選舉工作進行了深入調研,同時結合201X年度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工作出現相關情況,歸納了我鄉201X年度換屆可能存在的情況或問題
一、本次換屆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問題
1、合適的“兩委”候選人難確定。一是一些文化素質高、懂經濟、會管理的“能人”不愿意當“村官”。比如一些人,一怕當干部干工作得罪人;二怕耽擱了自己的事,影響自己致富;三怕干工作得不到相應的補償,因而不愿意當村干部。二是個別村由于黨員隊伍年齡老化,黨員文化素質偏低,合適黨支部人選難覓。三是少數原任村干部雖有較豐富的工作經驗和較強的工作能力,也曾為集體和群眾辦過不少實事、好事,但由于在平時工作中,不善于做細致的群眾思想工作,工作中得罪了一些人,出現出力不討好現象,失去了一部分群眾的擁護和支持。四是一些較優秀的后備干部由于鍛煉機會少,又沒有擔任過村干部,群眾了解不深,同時由于在選舉中鄉村黨組織對群眾宣傳不夠,未能獲得大多數群眾的支持。
2、宗派勢力干擾難消除,一些不正當的競選行為,可能影響部分村民正確行使選舉權。從以往換屆選舉來看,不同家族、宗派之間的矛盾在換屆選舉中暴露出來,曾經出現相互炫耀實力,爭面子,極力推出各自利益的代表人的現象,表現在明爭暗斗,互拉選票,通過請吃請喝等方式來謀取選民的選票;有個別候選人考慮自己當選的可能性不大,就籠絡本族的一些選民在選舉中搞“小動作”,“我干不成你也別想干”,故意在選舉中“活動”。受群眾大局觀念和行使民主權利意識的影響,少數群眾極易在個別人的游說面前喪失立場,從而影響選舉結果。
3、農村人口不定期流動,可能普遍出現換屆參選率較低的問題,外出選民參選熱情難調動。我鄉移民和部分外出農民對換屆選舉不大關心,大多數外出村民認為:“我一人不能決定選舉結果”、“反正人不在村里,選誰都無所謂”,因此他們也不大可能回家參加選舉。由于外出人數較多,如何確保選舉人數過半,如何保證外出選民依法進行委托投票成為村級選舉出現的新問題。全鄉60%左右的村存在因外出選民問題影響,造成選舉人數難充分保證,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選舉工作。近年來,由于移民、外出務工、子女上學等原因,農村群眾不定期流動現象增多,可能普遍出現換屆參選率較低的問題。
二、本次換屆可能出現的社會不穩定因素
從總體情況我鄉社會穩定形勢是好的,換屆工作能夠平穩推進的,不會出現較大的矛盾糾紛和治安隱患。但是個別不穩定因素依然存在,主要表在在:一是一些村“爭官”現象突出,容易引發打架斗毆等治安案件。由于村干部在一事一議、村級資源分配中掌握一定權力,工作中有時傾向于自己的宗族幫派。在換屆選舉時,會出現以姓氏、村民小組等為紐帶的幫派走村串戶拉選票,給競爭對手“潑臟水”,搞賄選,破壞正常選舉,易引發家族、派別之間的爭斗;二是部分選民“爭利”思想嚴重,容易產生不正當選舉等現象。一些選民在行使個人權力時,往往從個人利益、眼前利益出發,不能正確行使個人權利,選舉時亂拉關系亂承諾,出現不正當選舉。部分選民由于對村“兩委”干部不滿借題發揮,鼓動其他選民改變投票意念,妨礙選民自由行使民主權利,致使一些具有開拓進取思想的村民不能得到足夠支持而落選。
三、需上級出臺解決的共性問題
由于我鄉屬于勞務輸出大鄉,一些文化素質高、懂經濟、會管理的年輕人多數外出務工,特別是黨員隊伍年齡老化、文化程度不高,長期在家的黨員平均年齡超過50歲,而且文化程度超過高中的不超過10%。需出臺的政策解決的問題:一是新上任的年齡條件建議放寬到50歲,文化程度可適當放寬到初中文化;二是堅決打擊“飛票”行為,凡是未列為候選人而被“飛票”起來的,一律不予認可(含村主任職位)。
四、對村級換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1、要充分發揮聯系村干部的作用。向選民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弘揚正氣,取得群眾的理解與支持,也要注意做好落選人員的思想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2、要依法進行選舉,做到法定程序不變、規定步驟不少。要規范候選人公平競爭的條件,切實保障選民的民主權利。對利用威脅、賄賂、造假等手段當選的村“兩委”成員一經查實,要宣布其當選無效。認真界定賄選行為,及時查處賄選當事人和參與者,對現場進行嚴格監督,保證選舉依法、公開、公平、公正進行。
3、把好候選人資格條件關。推選什么樣的人當村干部,關系到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關系到農村的發展和穩定。在村級組織換屆選舉中,黨組織在人選引導上要主動,要大膽引導,對候選人的條件一定要嚴格把關。在制定選舉辦法時,要把村干部應該具備政治思想素質好,熱心做農村工作;具有開拓進取精神,能帶頭致富并帶領群眾共同致富;公道正派,遵紀守法,樂于奉獻,群眾公認;身體健康,有足夠時間和精力從事村務工作等條件具體化,也要具體列出不宜提名為人選的條件,使村民清楚地知道應選什么人和不應選什么人。要加大宣傳力度,引導村民正確行使民主權利,按照規定條件和結構要求提名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