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半,我委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市政府法制辦具體指導下,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以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為主線,以創建省人口協調發展先進縣為目標,扎實推進了依法行政各項工作,為實現我市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現將我委2015上半依法行政工作匯報如下:
一、推進行政職能轉變
(一)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按照全市創建“五型”機關和“三集中、三到位”要求,我委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一是推進了行政審批權相對集中。認真梳理了行政審批服務法定職權,對行政審批服務科室以及職能進行了歸并整合,在政策法規科增掛行政服務科牌子,集中統一行使市人口計生委的行政審批職能;明確了進駐市行政服務中心行政審批和服務項目,確保了本委行政審批事項全部進駐市行政服務中心。二是簡化行政審批程序,提升了工作效率。明確辦理審批機關,簡化辦理流程,實行了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限時及時辦結等制度,審批服務事項即辦率顯著提升,審批服務效率得到了提升。
(二)拓展行政服務職能
今以來,全市人口計生部門扎實推進“世代服務”機構向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務中心轉型,延伸人口計生優質服務鏈條。在完善“六位一體”綜合服務職能的基礎上,全面實施幸福家庭工程,在實施避孕節育服務和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項目的基礎上,重點拓展了兒童早期發展、青春健康援助、老健康保健指導等多功能為一體的人口綜合服務。
(三)爭創“群眾滿意的窗口服務單位”
按照《全省人口計生爭創“群眾滿意的窗口服務單位”活動方案》,要求全市人口計生系統向社會和群眾公開服務承諾、公開服務事項、公開辦事流程、公開辦事時限、公開工作紀律,亮明崗位職責、亮明黨員身份,推行“一站式”服務和首問負責制,倡導陽光服務、微笑服務和誠信服務,爭創群眾滿意的窗口服務單位。
二、健全科學民主決策機制
一是健全了決策的機制、規則和程序。我委建立了公眾參與、專家咨詢和黨組決定相結合的決策機制。健全了行政決策規則,對涉及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事項,要以深入扎實的調查研究為基礎,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由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堅決杜絕決策的盲目性、隨意性和領導者個人獨斷專行。對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要實行社會公示和聽證,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對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重大事項,還要進行專家論證、技術咨詢、決策評估等。完善了行政決策程序,堅持把合法性審查、科學論證、集體討論作為重大決策過程的必要環節,明確決策的權力與責任,做到權力與責任相統一、決策職能與執行職能相對分離。提請會議討論和決定的重大決策事項要附加調研報告、專家咨詢論證報告。應當事先向社會公示的決策事項,需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建議和意見。二是健全了科學民主決策制度。我委在實踐中逐步建立了依法決策、調查研究、社情民意反映、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專家咨詢、決策公開、社會聽證和公示、重要決策評估和決策責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確保了行政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法制化。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設
一是完善審批審查制度,落實好行政許可和確認審批事項。我委現有批準再生育、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職工一次性獎勵、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城鎮老居民計劃生育一次性獎勵等行政審批事項。在嚴格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落實職責的同時,切實加強了各項審批制度的落實。將涉及多部門的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鑒定、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職工一次性獎勵等確認審批事項實行定期聯并審批,并嚴格落實合法性審查和集體審議制度。二是建立健全預警和應急工作機制。制定了《市人口計生委信訪工作制度》,調整和完善保了密制度、投訴舉報查實制度、敏感時期信訪日(周)報告制度,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制度,不斷增強了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三是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完善備案制度。實行了規范性文件事前審查和事后備案制度,委內各科室、直屬單位發布的規范性文件,均先由法制科對其合法性予以審查,并報市法制辦再次審查;實行了規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每清理一次規范性文件;實行了規范性文件公開制度,所有規范性文件均及時在我委網站上公開,方便群眾查看、閱覽。
四、提升行政執法規范化水平
一是堅持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審查制度。全市所有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執法權利的行政執法主體都有法律依據,對全市人口計生系統中行政執法監督證和執法證進行了審注冊,對工作調動、退休的持證人所持證件及時注銷,全市人口計生行政執法人員,均做到持證上崗、亮證執法。二是完善計劃生育行政執法責任制。制定了度行政執法責任制考核目標及考評辦法,將執法責任量化分解到各業務科室和各執法崗位,與度責任目標考核一起檢查、考評。三是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活動。上半組織開展了全市人口計生系統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活動,對社會撫養費征收、再生育審批等檔案進行了評查,對評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了整改意見,并督促及時改正。四是加強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的學習。利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機關干部集中學習等學習平臺,開展業務和依法行政類相關法律知識的學習,增強了行政執法人員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
五、加強行政權力和行為監督
(一)推進和規范政府信息公開
為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知情權,監督人口計生行政部門依法履行職責,我委將政府信息公開與人口計生政務公開結合起來,建立并完善了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預先審核備案、政務公開民主監督評議、檢查考核和責任追究等制度。認真完善了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特別是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進行了全面清理,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區分公開和不能公開的信息。對屬于應該公開的政府信息列入公開目錄,同時建立健全了指南和目錄的更新機制。凡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文件,均做到了及時公開。
(二)推動全市“陽光計生行動”
按照省人口計生委在全省人口計生系統廣泛開展“陽光計生行動”的要求,我委著力推動全市“陽光計生行動”的深入開展。堅持以政務公開帶動“陽光管理”,在全市人口計生系統大力推進政務公開、辦事公開和村務公開,增強依法行政透明度;堅持以民主評議推動“陽光服務”,開展“雙評活動”,推動基層轉變作風,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兌現服務承諾,落實“誠信計生”;堅持以社會監督保障“陽光維權”,繼續辦好“12356”陽光計生服務熱線,建立和完善了人口計生系統政風行風監督員制度、群眾實名舉報獎勵制度、主動接受輿論監督制度,著力解決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較好地維護了群眾對人口計生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三)組織開展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工作
根據實際運行及外部法律環境變化,多次與市法制辦溝通,動態調整我委行政權力,完善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圖和市人口計生委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通過政府法制監督平臺,對我委行政執法主體、人員和行為進行監督。對全市人口計生系統中新申領行政執法監督證和執法證的人員及時錄入平臺,對工作調動、退休的持證人所持證件及時注銷;對全委行政執法行為監督,對本委所有行政許可和處罰案件審核后向市法制辦備案。委監察室按照市政府、市紀委的要求指定專人負責使用電子監察系統,定期登陸行政監察平臺,按照“程序規范、提高效率、簡明清晰、方便辦事”的原則,及時了解權力事項網上運行情況,對正在辦理的權力事項時效性、流程的規范性進行實時監控,把握辦理行政權力事項的法定環節和步驟,切實做到權力界限清晰、流程規范、責任明確,確保各項行政權力按照確定的時間節點完成相關任務,保證權力運行全過程的規范。
六、依法防范化解社會矛盾
(一)健全完善行政執法爭議協調機制
為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規范行政調解行為,主動、及時化解社會爭議糾紛,根據人口計生法律、法規和《市行政調解辦法(試行)》,我委制定了《市人口計生委行政調解實施細則(試行)》,成立了行政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行政調解工作制度,規范了辦理程序,建立健全了行政調解工作體制和協調機制,推進了行政調解的制度化、規范化。
(二)加強信訪工作
委領導十分重視信訪工作,堅持領導定期分析信訪案件、信訪接待日和領導包案等制度。領導班子把分析不穩定因素、研究政策、分析重點信訪案件作為一項經常性工作來抓。按規定每月5號為領導接待日,由領導班子成員輪流接訪。健全了矛盾糾紛排查機制,在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和敏感日期間,圍繞行政爭議隱患開展排查活動,最大限度地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行政爭議的發生。通過排查隱患,梳理分析原因,努力把爭議化解在基層和萌芽階段。加大了信訪和舉報案件的查實力度,建立了信訪工作通報制度,切實做到問題不查清楚不放過,問題不解決不放過,信訪人不息訪不放過,確保“發現的早、化解的了、控制的住、處置的好”。對于疑難信訪問題,專門召開協調會,走訪群眾,了解情況,梳理問題,提出制定和完善相關政策的意見和建議,為基層和群眾解決實實在在的問題。
(三)暢通社會監督和民意表達信訪渠道
委部門網站上長期公布通信地址、主任信箱、投訴電話、信訪接待的時間和地點、查詢信訪事項處理進展及結果的方式,安排專人每天查看市長信箱和主任信箱、市政府公眾網平臺社會輿論情況,及時解答群眾來信和跟帖解釋群眾輿論。
七、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人口計生法律法規的社會宣傳有待進一步普及,群眾依法生育的法制觀念有待進一步強化;二是人口計生執法人員的法制觀念有待進一步增強,執法行為有待進一步規范;三是專項治理力度需進一步增強,執法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
八、下半工作打算
一要進一步加大人口計生法律法規的社會宣傳力度,不斷提高群眾法制觀念;二要加強法制培訓、文明執法教育,強化執法人員的依法行政意識和法制觀念,規范人口計生執法行為,不斷提高人口計生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三要加強業務指導、執法監督、檢查,爭取在解決人口計生執法難題上有新突破;四進一步規范行政許可、行政征收、行政確認、行政審批的工作程序、時限和文書格式;五是完善執法考評機制,落實執法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