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員工來說,最關心的莫過于工資問題,但是有些時候由于生病,不得已向用人單位請假治病,這時候就涉及到了病假工資的問題。在此,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梅州市病假工資怎么計算相關方面的法律知識,歡迎大家閱讀,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梅州市病假工資怎么計算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
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第四條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二、法律依據
《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勞部發〔1995〕309號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在其中,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對于員工的病假申請,公司僅僅有權進行形式上的審核,只要員工提供了醫院出具的病假建議單,公司一般就必須準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