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延安市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70541元。其中,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74830元。
分行業門類看,年平均工資前三位的行業分別是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94808元、制造業87495元、采礦業85523元,分別為全市水平的1.34倍、1.24倍、1.21倍。年平均工資后三位的行業是住宿和餐飲業37577元、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45879元、文化、體育和娛樂業47311元,分別為全市平均水平的53.3%、65.0%、67.1%。
2019年延安市非私營單位分行業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
單位:元 | |
2019年 | |
總 計 | 70541 |
農、林、牧、漁業 | 67098 |
采礦業 | 85523 |
制造業 | 87495 |
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 | 84869 |
建筑業 | 56265 |
批發和零售業 | 56163 |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 52991 |
住宿和餐飲業 | 37577 |
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 94808 |
金融業 | 74403 |
房地產業 | 54398 |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 68593 |
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 61453 |
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 54012 |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 | 45879 |
教育 | 71124 |
衛生和社會工作 | 65428 |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 47311 |
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 | 66302 |
附注:
1.指標解釋
(1)單位就業人員:指在本單位工作,并由單位支付勞動報酬的人員。
(2)工資總額:根據《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
工資總額是指本單位在報告期內(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就業人員的勞動報酬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工資總額是稅前工資,包括單位從個人工資中直接為其代扣或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金、住房公積金等個人應繳納部分。
(3)平均工資:是指在報告期內單位發放工資的人均水平。計算公式為:
2.統計范圍
全部非私營法人單位,具體包括國有單位、集體單位、聯營經濟、股份制經濟、外商投資經濟、港澳臺投資經濟等單位。工資統計是統計單位的就業人員,而個體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等非單位就業人員不在工資統計范圍內。2019年非私營單位全市共調查6507家,就業人員約34.8萬余人。
3.調查方法
根據國家統計局制定的《企業一套表統計調查制度》和《勞動工資統計調查制度》,對非私營單位工資統計采用全面調查的方法。
4.行業分類標準
工資統計的行業分類標準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