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2017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一覽
調整方案:本次養老金調整總額=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傾斜調整
定額調整
60元/月
掛鉤調整
(一)企業退休人員,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3元/年
(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同類人員2015年12月平均養老金掛鉤4.5%
傾斜調整
(一)1953年年底前參加工作的企業退休人員30元/月
(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30元/月
(三)2005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繳費年限超過20年的,每超過1年增加3元。
如何計算上調后的重慶養老金?
企業退休人員,繳費年限15年,每月增加的金額為105元。
王某1970年參加工作,2000年退休,繳費年限為30年。
60元(定額調整)+30年×3元(掛鉤調整)+10年×3元(傾斜調整)=180元
由此可知,調整后王某每月可增加180元養老金。
又比如,假設李某是繳費年限為15年的企業退休人員,也不屬于傾斜政策范圍。
那么李某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就是60元+15年×3元=105元。
9月底前兌現到位
據了解,按照國家規定,本次調整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市人社局表示,將于本月底前,把1~9月調整金額全部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值得注意的是,我市調整范圍為2015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職)審批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但不包含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死亡的人員。
養老金領取條件
1.參保繳費的青年人員年滿60周歲且繳費年限滿15年及其以上的,從年滿60周歲的次月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2.參保繳費的中年人員,從年滿60周歲的次月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對繳費年限規定如下:
(1)中年人員從開展試點之年起參保繳費且未間斷,在本人年滿60周歲時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本人可以選擇一次性補足到15年;對沒有選擇補足到15年的,按個人賬戶實際儲存額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
(2)中年人員在開展試點之年未參保繳費或在開展試點之年參保繳費后有間斷的,在本人年滿60周歲時,不允許一次性補足到15年,只能按個人賬戶實際儲存額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
相關解讀:
9月19日,來自重慶市人力社保局的消息,2017年調整增加的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將在9月底前兌現。
市人力社保局介紹,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水平按照本地區2015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6.5%左右確定。這是繼2005年以來國家連續第12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同時今年還將同步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三種調整方式結合 看看你能領多少
據悉,我市的調整范圍為2015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職)審批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
調整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法。具體為:
一是定額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統一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二是掛鉤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基礎上,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基礎上,與養老金水平掛鉤,以同類人員2015年12月平均養老金水平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4.5%。
三是傾斜調整。主要對參加工作時間較早的企業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具體來看,1953年年底前參加工作的企業退休人員每月增加30元;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月增加30元;2005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繳費年限超過20年的,每超過一年增加3元。符合多項傾斜調整政策的人員,可同時享受。此外,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干部,繼續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于我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市人力社保局相關工作人員舉例解釋,比如一位1970年參加工作的企業退休人員,退休時間為2000年,繳費年限為30年,那么他本次調整的養老金計算方法為:定額60元,30年3元=90元,同時,該退休人員符合“2005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并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傾斜調整的條件,10年3元=30元,三者相加,總共可調整養老金180元。
預計300余萬人受益 9月底兌現
據介紹,此次調整將惠及我市300多萬退休人員。目前我市各級人力社保部門和財政部門正在抓緊組織實施兌現工作,確保在9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兌現到位。
市民如有疑問,可撥打12333服務熱線或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咨詢。
另據重慶晨報報道:我市上調養老金 最低每月漲105元
本報訊 (記者 羅薛梅)我市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又要漲了!昨日,市人力社保局召開新聞通氣會宣布,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我市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9月底將增加的待遇兌現到位。
這是2005年以來,國家連續第12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與往年不同的是,今年還同步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也就是說,凡是2015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職)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均在調整范圍。
按照國家規定,總體調整水平按照本地區2015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6.5%左右確定。目前我市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共有300多萬,此次調整將惠及這些退休人員。
本次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根據測算,最低每月可以上漲105元。
調整后的1-8月養老金補發部分與9月份養老金預計將于9月底前發放到位。
■企退人員案例
繳費15年
定額調整:60元+掛鉤調整:15年繳費年限(3×15=45)=105元
繳費20年
定額調整:60元+掛鉤調整:20年繳費年限(3×20=60)=120元
繳費30年
定額調整:60元+掛鉤調整:30年繳費年限(3×30=90)+傾斜調整:(3×10=30)=180元
(在2005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具體這樣調整
調整范圍 2015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職)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
調整時間 2017年1月1日起
調整辦法 “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
定額調整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統一每人每月增加60元。
掛鉤調整 企業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基礎上,再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基礎上,與養老金水平掛鉤,以同類人員2015年12月平均養老金水平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4.5%。
傾斜調整 主要是對參加工作時間較早的企業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此外,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干部,繼續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于我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在1953年年底前參加工作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2005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且繳費年限超過20年的,每超過一年增加3元。如果同時滿足傾斜調整的,可進行累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