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規劃建議提出,實現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建立基本養老金合理調整機制。在近日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輔導讀本》一書中,財政部部長樓繼偉發表署名文章《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提出,實現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加快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
我國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步入老齡社會。人口老齡化導致撫養比不斷增高,收支缺口也將迅速擴大,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壓力不斷增加,未來養老保險制度運行面臨很大挑戰。
目前全國各地都出臺了養老保險的省級統籌辦法。然而,由于地區之間存在負擔比的差異,導致繳費壓力輕重不一,資金余缺各有不同。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全國統籌,可以化解地區負擔比差異,切實發揮互助共濟的功能。
樓繼偉表示,加快推進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主要開展六方面改革。
首先,完善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制度。加強個人繳費與待遇水平之間的聯系,做到多繳多得、長繳多得,鼓勵參保繳費。隨著退休人員預期余命的延長,合理調整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改進個人賬戶記賬利率辦法,研究完善個人賬戶余額繼承政策。
第二,實現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統籌考慮制度設計、中央與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等相關問題,積極穩妥推進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增強調劑基金余缺的能力。
第三,豐富社會保險基金收入來源渠道。拓寬社會保險基金投資渠道,推進基金市場化、多元化、專業化投資運營。逐步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
第四,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綜合考慮我國人口結構、就業結構變化趨勢和社會保障可持續發展要求,出臺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適時適度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的領取年齡。
第五,加快發展補充養老保險。完善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遞延納稅政策,擴大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鼓勵職工參加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推動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
第六,建立基本養老金合理增長機制。以職工和居民收入為基礎合理確定基本養老金水平,建立綜合考慮收入增長、物價變動等主要因素的正常調整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