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馬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馬鞍山市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根據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7號)精神及安徽省規定的政策執行并結合馬鞍山市經濟發展、職工工資增長和物價變動等因素而進行。
馬鞍山養老保險經辦系統將全力以赴做好發放工作,確保1-9月份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在9月底前全部足額發放到位。
馬鞍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楊榮明
調整的基本養老金包括定額部分、掛鉤部分和傾斜部分。
定額部分
每人每月增加65元。
掛鉤部分
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和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增加: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工齡;繳費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另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見角進元)。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增加: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3.5%(見角進元)。
傾斜部分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企業退休人員
年滿70?74周歲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40元;
年滿75-?79周歲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80元;
年滿80?84周歲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60元;
年滿85周歲及以上330元。
以前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已經享受過高齡傾斜的人員,達不到上述標準的補齊到上述標準。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年滿70?74周歲每人每月分別增加40元;
年滿75-?79周歲每人每月分別增加70元;
年滿80?84周歲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20元;
年滿85周歲及以上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60元。
具體的養老金政策,建議工作日時候具體咨詢馬鞍山社保中心。咨詢電話12333。
馬鞍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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