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蕪湖市人社局會同市財政局聯合下發了《關于我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相關待遇調整的通知》,對失業保險待遇、工傷保險待遇、改制企業內退人員生活費、高校畢業生基層特定崗位工資標準進行了調整。
調整后,
①蕪湖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由676元/月調整為878元/月,失業人員的其它失業保險待遇隨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而調整;
②工傷保險待遇中的傷殘津貼補足差額標準隨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而調整;
③改制企業內退人員生活費標準由780元/月調整為1012.5元/月;
④高校畢業生基層特定崗位人員工資由2080元/月調整為2700元/月。
上述各項待遇標準提高后,除失業保險待遇從蕪湖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的次月起執行外,其他相關待遇均從蕪湖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的當月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