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國家機關舉辦或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經過幾輪改革,目前我國事業單位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和自籌自支事業單位。一般來說,自籌自支事業單位從業人員收入水平較低,也是事業單位之間收入分配“洼地”。
“雖然我們是事業單位,但實際已企業化運作了,沒有國家撥款,但單位又無其他福利,這種狀態下很多機構只是在維持。”北京一位自籌自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每個月她的全部收入不到4000元。記者走訪得知,目前事業單位從業人員收入狀況良莠不齊,但普遍存在工資外收入項目繁多、比重很大,且以“暗箱”操作為主,分配不透明。
一些事業單位不同程度存在收入分配失控問題,尤其壟斷行業或經濟效益比較好的事業單位,這種現象更為突出,一些單位工資外收入是工資水平幾倍甚至十幾倍。 有專家表示,事業單位的社會化改革方向使事業單位開拓多元化收入渠道一直受到政策鼓勵和支持,同時,事業單位本身服務性質多種多樣,介入市場程度有深有淺,行業受國家政策扶持、限制程度也大有區別,因此不同事業單位間盈利能力區別很大。一些事業單位因具有行政特色,利用特殊地位進行盈利,成擾亂市場秩序主要癥結。 征求意見稿規定,事業單位執行國家統一工資制度。
工作人員工資由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組成。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執行國家統一政策和標準。事業單位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內,按規定程序和要求進行分配。工作人員按國家規定享受住房、醫療等待遇,以及享受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和特殊崗位津貼補貼。 之所以出臺統一工資制度,是因名目眾多的津貼補貼已成事業單位間收入差距主要原因。單位不同,效益不同,都會造成津貼補貼差異。一些事業單位存在午飯補助、水電補助、通信補助、住房補助等多個名目,還有些補助不叫“補助”,但性質類似,如職務補貼,根據不同職務,設定不同消費金額。
此前,國辦亦明確要求全面清查事業單位在國家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范圍外的津貼補貼和獎金,摸清收入來源、支出去向、賬戶情況和實際發放水平,堅決取消不合法、不合規項目。績效工資成改革關鍵 事業單位統一工資初衷在于杜絕各種名目津貼亂發放,絕不意味著一碗水端平,重回大鍋飯。
有人形容本次改革是關后門,開前門。將津貼亂發之后門關掉,而打開績效工資的前門。 績效工資改革是事業單位改革的核心和難點。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關乎利益和公平,備受關注。績效工資怎么改才是事業單位自身變革的核心。在長期計劃經濟思維體制下,一些事業單位求穩怕變,在績效工資改革方面一直沒有作為。
安徽一名事業單位行政人員認為,績效工資應類似于獎金,因此其改革好壞直接影響員工積極性,同時也需對現有崗位設置進一步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