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績效工資是事業單位改革的重要內容,東營市確立了事業單位績效考核制度。據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東營市中小學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指導意見(試行)》由東營市多部門聯合制定,是教育系統績效工資實施的綱領性文件。東營市各中小學、幼兒園擁有績效分配自主權,依據指導意見制定具體的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辦法,經同級教育主管部門初審,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財政部門審核同意,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三分之二以上職工審議通過后實施。
按照東營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既有規定,績效工資總量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包括地方補貼和崗位補貼兩部分,執行統一標準,按原有形式,即納入工資表按月統一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為績效工資總量扣除基礎性績效工資后的部分,由學校根據績效考核自主發放。
獎勵性績效工資優績優酬重點向一線教師傾斜
了解到,《東營市中小學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指導意見(試行)》對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構成與分配進行了規范。
獎勵性績效工資以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為基數,打破職稱職務級別,在核定的比例內“先切塊、再分配”,劃分為目標考核獎、崗位津貼及其他三部分。三部分原則上按照4:3:3的比例,在總量內按勞分配,優績優酬,重點向一線教師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
獎勵性績效工資中的目標考核獎由學校制定依據教師工作評價、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等相關規定制定具體目標考核辦法?己私Y果可分三個檔次,原則上最高檔人數應控制在40%以內。突出目標考核管理,將引導教師專業成長。
崗位津貼部分重點向教學一線崗位傾斜,按照崗位職責和考核結果,由學校分類制定津貼標準。通過崗位競爭等形式,促進管理人員、專任教師、教輔人員不同崗位之間合理流動。
獎勵性績效工資中的“其他”一項,即各學校可根據情況,自主設立考勤獎、超工作量和加班補助、教學成果獎、特殊貢獻獎等。
校長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照規定人均標準的兩倍,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單獨核撥,教育部門另行制定考核發放辦法,統一考核、統一發放,不擠占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這項規定,一方面是對校長工作責任和工作量的認可,一方面可以加強校長隊伍管理。班主任津貼也單獨核撥,學校自主確定班主任績效考核分配方案。
未參加年度考核和師德評議、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員將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違反《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山東省對違規從事普通中小學辦學行為責任追究辦法》等規定受到處罰人員,視情節輕重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學校自行確定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