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適用稅率標準表(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年終獎個人所得稅稅率表適用稅率標準表
年終獎個稅計算公式: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具體來講,納稅人9月1日(含)以后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應適用新稅法的減除費用標準和稅率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納稅人9月1日前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無論稅款是否在9月1日以后由扣繳義務人申報入庫,均應適用原稅法的減除費用標準和稅率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舉例來看,韓先生在某一公司工作,12月3日取得工資收入3400元,當月又一次取得年終獎金24100元,其應繳納多少個人所得稅。韓先生因當月工資不足3500元,可用其取得的獎金收入24100元補足其差額部分100元,剩余24000元除以12個月,得出月均收入2000元,其對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分別為10%和105元。具體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24100+3400-3500)×10%-105=2295元。
年終獎個稅算法:針對工資薪金,當前我國采用超額累進稅率,為了方便計算,就轉化用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的簡化算法,目前的年終獎個稅計算方法是,先將年終獎除以12,以得出的商確定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再依據如下公式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年終獎個稅算法
以下只考慮年終獎當月工資足夠3500元的,不足3500元的,先補足3500元,然后用余額。(個稅稅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