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有關公務員工資待遇問題的討論在社會上引起廣泛關注。一些公務員在網上吐槽工資太低,甚至離職退出公務員隊伍,相反,在普通大眾的印象中,公務員工資高,待遇好,甚至有媒體引用某權威機構報告稱,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條件下,低職位公務員工資高于企業相當人員。有人將在媒體上抱怨收入低的公務員形容為“撒嬌哭窮”。
事實究竟怎樣?
筆者作為一名工作三十年的公務員,我想說說普通公務員真實的生存狀況。1985年畢業之后分配在湖南中部一個鄉鎮當上了“國家干部”。三十年來工作勤奮上進,工作單位從鄉鎮到區(當時縣與鄉中間的一個層級,后來“撤區并鄉”了)到縣機關,然后到市級機關工作。30歲的時候當了副科長,成了機關近100人中最年輕的副科長,36歲當了科長,當時也是機關最年輕的科長。在同時代同起點的同事看來我還算是佼佼者。正如《上海觀察》刊發的《公務員隊伍開始動蕩了嗎?》一文所說的,一輩子的副處及以下職務,是市(州、旗)機關大多數公務員的歸宿。我所在的是行政執法機關,公務員多,處級職數少,所以干到正科就到了天花板,科長當了十二年,快五十年歲至今還是科長。湖南省從很多年前就實行了財政工資統發,每月財政將工資加上津補貼一同打到每個公務員的工資存折上,我現在是2643.68元。這就是一個工作三十年還算優秀上進的公務員的每月收入,那些與我一同參加工作至今還在縣市鄉鎮工作的同事,還不到這個數。過去我所在的單位過節的時候還能發個幾百元的過節福利,從前兩年開始,就一刀切,真正干干凈凈了。
這么一個工資收入水平,在本地,正好和請個保姆的工資相當。因為我兩個親戚因為家有老人或者小孩,前不久都在家政公司請了保姆,每月的工資就在2200至2600元。可是,保姆的工資是包吃住以后的純粹收入。
不知道我這樣曬工資曬收入是不是也是“撒嬌哭窮”?是不是我這樣的“低職位”公務員的工資水平高過了企業相當人員?
基層的公務員水平如此,中央國家機關的公務員工資水平又如何呢?
本人的小孩某重點大學英語專業畢業,工作三年之后,去年通過國考幸運地進入某部委成為一名令人羨慕的中央機關公務員。據統計,這兩年國考參加人數逾150萬,而錄入到部委機關的不到1500人,名副其實的千里挑一。她在這個部委的外事部門工作,工作壓力大,晚上加班是常事,幾乎沒有正常下過班,有時我問她工作忙不忙,她說她只有忙和很忙兩種狀態。可是她的工資呢?也許沒人相信,她現在每月的工資竟是2790元,外加住房補貼每月800元(至今還沒發,據說是一年發一次)。除此之外,沒有福利,也沒有宿舍!她和一同學合租了兩居室五十多平的房子,每月每人平攤房租2300元。她有時開玩笑說,她現在是為了父母的面子在工作。
可是,公務員的這個工資狀況社會上普遍不被理解。騰訊網在一期“今日話題”中,針對有公務員反映“收入7年沒漲”,這位編輯稱“匪夷所思”,“近7年中國的GDP增長迅猛,各行業的平均收入也在快速上升,在全國都恐怕找不出一個‘收入7年沒漲’的行業。公務員的工資水平又比較穩定,公務員中的個體工資水平理應隨行就市,怎會‘7年沒漲’?”是啊,這七年,物價漲了多少,如果我不是公務員,或許我也不信公務員“收入七年沒漲”。事實上,公務員的工資由基本工資和津補貼以及獎金組成,其中基本工資包括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其標準全國統一。比如我是正科,我現在的基本工資是1308元,其中職務工資510元,級別工資798元。如果不提升職務,職務工資就不會變,只能靠每兩年晉升一檔級別工資,比如今年我的級別工資可以從798晉升到847,增加49元。公務員年度考核稱職發當年12月份基本工資的獎金。試想,一個公務員的工資每兩年上漲不到50元,你能感覺到自己的工資有增長嗎?
有些人認為公務員“撒嬌哭窮”是受不了中央的反腐敗舉措,我認為恰好相反,普通公務員對中央的反腐決心舉雙手贊成,因為所有的貪官都是居于要職的有權力的人,與位于金字塔底端的普通公務員是兩個群體。
我們這些普通公務員不求發財,不求特權,只希望通過自己的合法工資收入就能過上有體面有尊嚴的生活。借用一句話,只希望有一個可以希望的未來。
理性看待公務員群體
誠如《公務員收入之真相》一文所言,腐敗都是和權力聯系在一起的,絕大多數的普通公務員其實就是辦事員,哪有什么權力去腐敗?有權力的領導又怎會冒違紀的風險為這些普通公務員去弄灰色收入?
其實,即便從日常生活經驗出發也可以想清楚兩個問題:其一,任何一個群體,底層的普通人才是最大的基數;其二,任何一個個體,都不能完全指代他所處的群體。
公務員是一個籠統的群體概念,這里面有地區、部門、工種、崗位等等方面的諸多差異,即便有的地區、有的部門、有的工種、有的崗位的確收入不錯,也絕不能表明這個群體就都是整齊劃一,都有高收益。同樣的,我們也絕不能出現了一些貪官污吏,就要拉上整個公務員群體陪綁,把這個群體同腐敗和灰色收入劃上等號。
把一個群體貼上某種標簽,很容易使這個群體“臉譜化”,也很容易造成對這個群體的“污名化”。對公務員群體如此,對其他群體也是一樣。因為校長猥褻女生,就把“校長”們等同于流氓;因為老人為讓座與年輕人發生爭執,就拿“老人變壞”和“壞人變老”說事;因為有官員畏罪自殺,就先驗地把忙于工作、因公猝死的官員想象成“背后必有問題”……顯然,這樣的例子,根本不在少數。
我們每一個人,都會分屬某一個群體。今天對別的群體隨意吐槽,明天自己所處的群體也可能躺槍。群體污名化,最終必然是對個體的誤傷。對此,我們還是多一份理性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