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征收的一種稅。因采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現行印花稅采用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兩種稅率。具體如下:
1、比例稅率
印花稅的比例稅率分為5檔,即:1‰、0.5‰、0.3‰、0.05‰、2‰
1)財產租賃合同、倉儲保管合同、財產保險合同的稅率為1‰
2)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物運輸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稅目中記載資金的賬簿,其稅率為0.5‰
3)購銷合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技術合同的規定稅率為0.3‰
4)借款合同的稅率為0.05‰
5)股份制企業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因購買、繼承、贈與所書立的股權轉讓書據,均依書立時證劵市場當日實際成交價格計算的金額,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1‰的稅率繳納印花稅(包括A股和B股)
2、定額稅率
在印花稅的13個稅目中,適用定額稅率的是權利許可證照和營業賬簿稅目中的其他賬簿,單位稅額均為每件5元。
3、適用稅率的特殊要求
在確定適用稅率時,如果一份合同載有一個或幾個經濟事項的,可以同時適用一個或幾個稅率分別計算貼花。但屬于同一筆金額或幾個經濟事項金額未分開的,應按其中一個較高稅率計算納稅,而不是分別按多種稅率貼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