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人社部新一輪“公務員薪酬改革”的基本方向之一為“限高提低”。據人社部專家解讀,“限高”主要是限制灰色收入;“提低”主要是薪酬向基層公務員傾斜,向職務偏低,但業務能力強、承擔任務多的公務員傾斜。最終目的是,縮小公務員上下級之間、地區之間的收入差距。
根據社科院去年的一份關于基層公務員心理的報告,在各年齡段中,“80后”公務員群體的心理健康得分最低,“顯著低于總體平均分”。該報告認為,其原因在于:“青年基層公務員群體中多數人,從事現職工作年限不長,且剛剛畢業不久,正在面臨來自工作(例如定崗、調崗、升遷等)和生活(例如擇偶、購房、養老、育小等)等多方壓力,這都成為影響其心理健康狀態和程度的消極因素。”
坦率地說,以上壓力是社會上幾乎所有年輕人所面臨的,這些壓力并不是80后公務員所獨有的。自從政府非常正確地開始推行節約型政府與推進反腐等工作以來,一些來自這個群體的抱怨也多了起來,比如抱怨上面所述的種種壓力,又比如一些人認為現在做公務員除了榮譽感以外,自己就是普通的打工族。其實,公務員本身就不應該是一個非常賺錢的工作,以往一些灰色收入的大量存在,令人們對此工作產生了不可避免的過度期望,很多人不惜成本都要擠入這個隊伍之內。比如近日報道的一位山西老板的孩子出國留學后回來依然選擇考公務員。這里的潛臺詞其實是希望從政以獲得更廣更多的人脈,最終有助于生意,或者是政治地位。
傳統的“士農工商”的擇業排序,以及學而優則仕的傳統思想,還是強有力地影響著人們的擇業觀,加上經濟危機洗禮之后,人們發現公務員與國企的工作還是較為穩定,福利可觀。但是,作為國家整體的發展大計來說,在不斷推動轉型的過程中,完善好政府與市場的良性關系是當務之急,須知,很多灰色收入都是來自于與市場的不當關系,所以在這項改革中一些人的灰色收入受損是不可避免的,但改革不能因為一些人不當的利益受損發出抱怨而止步。
公務員制度改革是深化改革的關鍵一步,因為通過這項改革完善政府與市場的關系,約束好“有形之手”,并且能夠提高行政效率,合理化公務員的薪酬體系。我們認為,在堅持黨的領導之下,應該積極推進公務員分類改革,即考慮將其分為政務官與事務官,前者主要從事決策性的工作、進行方向性的把握;而后者主要是處理一些日常的行政事務,可以通過績效和服務水平予以考核。在考核公務員的能力與效率的基礎上,適當的限高提低,而不是籠統的漲工資。
公務員薪酬體系的確需要合理化,但是不能以物價上漲或是他們面臨升職買車買房等問題而導致心理壓力大為由,這些問題是社會上所有同齡人都面臨的。為公務員提供合理的薪酬,應該建立在他們提高行政效率與服務水平的基礎上。另外,只有通過公務員制度改革,引入績效與效率考核,也才能有效去掉一些基層冗員,使得這個群體中有能力的人有合理的報酬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