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7月1日起,我省全面上調最低工資標準。這是我省第10次調整最低工資。按照省里統一部署,開封市市區月最低工資標準將由此前的1100元上調至1250元。
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同,我省將各地區劃分為一、二、三類行政區域,分別執行高、中、低檔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我市現行的最低工資標準自1月1日起施行,市區屬二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11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0.4元;開封縣、杞縣、尉氏縣、通許縣屬三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96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9元。
此次調整后,我市二類行政區域的月最低工資標準漲至125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漲至12元;三類行政區域的月最低工資標準漲至11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漲至10.5元。從今年7月1日起開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