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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穩定農村邊遠地區骨干教師隊伍,鼓勵和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到農村邊遠地區長期任教,減輕農村教師的生活壓力,開平市財政結合地方實際,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建立該市農村邊遠地區學校教師崗位津貼制度,以“三個確保”提高農村邊遠地區學校教師待遇,促進城鄉教育的優質均衡發展。
一、制定方案,確保政策科學穩步實施。根據省財政廳、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山區和農村邊遠地區義務教育學校崗位津貼實施方案的通知》,開平財政結合地區實際,聯同教育、人社等相關部門充分調研、廣泛聽取意見,制定《開平市農村邊遠地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崗位津貼實施辦法》。從1月起,對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含農村高中、職中學校)中1月1日在編在崗的正式教職工納入實施范圍,按工作年限、工作距離等分檔次發放人均每月不低于500元標準的崗位津貼,切實減輕農村教師的生活壓力,提高農村教師的工作積極性。
二、建立機制,確保津貼資金及時到位。為確保農村學校教師津貼資金落實,該市提早謀劃,建立長效的資金安排機制,將農村學校教師津貼資金納入年度公共財政支出預算。從1月開始,按季度據實補發的農村邊遠地區教師崗位津貼,并每月按時足額統發該項津貼,確保津貼資金及時到位。
三、科學統籌,確保教育投入“四個不減少 ”。一是積極籌措資金,落實農村邊遠地區教師崗位津貼制度,并將政策與全市教育事業建設有機結合,提升該市教育綜合實力和整體水平。二是在推進實施過程中,堅持實行以教育為先的財政保障機制,切實做到“四個不減少 ”,即:依法依規落實教師工資福利待遇不減少,推進落實教師與公務員福利待遇“兩相當”獎補資金的配套資金不減少,按標準安排給學校的公用經費不減少,財政每年應安排的教育專項資金不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