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公務員與上級官員之間的實際待遇之所以相差懸殊,并不僅僅完全是由表面“工資薪酬”所決定,更取決于這之外的其他許多特權待遇。如果這些奢侈性的職務消費能得到有效削減,也能為公務員工資“提低”提供充足的理由和資金來源。
公務員薪酬制度即將面臨一場深層次改革,而受益最多的將是絕大多數科級以下公務員。記者近日獲悉,按照國務院安排部署,從去年開始,人社部等方面就加快籌劃新一輪公務員薪酬改革。目前基本的目標方向已經確定:調整工資結構,擴展晉升空間,建立比較機制,實施配套改革。相關專家表示,“公務員工資改革絕不等于單一漲工資”。
公務員薪酬改革設計方案、“線路圖”,當然非常值得肯定。這正如相關專家解讀指出的,“公務員工資改革不等于單一漲工資”,而是“放到整個收入分配關系調整的大盤子里面統籌考慮”。
具體來看,所謂“不等于單一漲工資”實際上意味著,在公務員內部,工資改革將不僅是單方面的“漲工資”,而是“有漲有跌”、既“提低”也“限高”。也即,除了向基層公務員傾斜的“提低”,還要同時“限高”、“限制公務員工資中名目繁多的津貼補貼”。而“統籌考慮”則進一步意味著,公務員工資改革也將不是脫離社會整體工資水平的漲工資,而是通過“建立比較機制”,構建一個更加公平合理的“公務員—企業職工”工資結構。
不過,在充分肯定薪酬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設計的同時,究竟如何充分確保“不等于單一漲工資”,接下來無疑仍需許多進一步更為明確細化的制度設計。
如在“提低”上,在強調“向基層公務員傾斜”和“提低”的同時,還應進一步考慮將“提低”與基層公務員的實際工作量、勞動效率更緊密結合起來,與淘汰冗員、“減員增效”密切掛鉤。基層公務員工資偏低,當然是一個不爭事實,但與他們實際的勞動貢獻相比,工資是否依然偏低,顯然又是一個值得推敲的問題。這誠如此前曾有基層公務員坦誠的,“總體上看,公務員的工作實在是太輕松了,每天8小時滿負荷工作的人幾乎找不到”,“把縣里的機構和人員砍了一半,也不會影響政府的正常運轉”。這種背景下,若能在“減員增效”基礎上實現“提低”,顯然不僅能提升公務員工作效率,也有利于減輕納稅人負擔、確保“財政供養人員只減不增”,
而在“限高”上,也不應僅限于“名目繁多的津貼補貼”,還應進一步擴展到那些高級公務員特有的大量奢侈性“職務消費”、“級別待遇”上。很明顯,基層公務員與上級官員之間的實際待遇之所以相差懸殊,并不僅僅完全是由表面“工資薪酬”所決定,更取決于這之外的其他許多特權待遇,如此前新華社曾報道一些領導干部令人咋舌的“職務消費”:“一個地市級副職每年職務消費40萬甚至100萬元以上”、“配三輛公車”……如果這些奢侈性的職務消費能得到有效削減,無疑既能節省大量行政成本、確保“政府過緊日子”,也能為公務員工資“提低”提供資金來源。
此外,站在“整個收入分配關系調整的大盤子統籌考慮”角度,要想確保公務員薪酬改革“不等于單純漲工資”,另一個十分關鍵的配套改革還在于,須同步推進以破除“養老雙軌制”的公務員社保體制改革,在薪酬“提低”的同時,早日實現公務員養老金的“限高”并軌,以便確保在薪酬改革之后,公務員與普通企業職工之間的養老金待遇,能不斷“縮小”而不是進一步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