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工資收入是社會的焦點。一邊是基層公務員為收入低對媒體大吐苦水,一邊是公眾對公務員優厚福利的“吐槽”。國家公務員局相關領導日前表示,公務員工資應該上漲,目前中央已責成有關部門調研,而公務員的灰色收入也應通過一系列措施解決。從總體上來看,新一輪公務員薪酬改革,是把重心放在“限高”、“提低”上。
前提
提高普通民眾收入
今年我從北上廣到基層工作,有著真實的感觸:大部分公務員工資收入確實偏低,應該漲工資,但普通民眾收入水平增幅更低。因此,公務員漲工資不能盲人摸象,只看到公務員收入偏低,而忽略廣大民眾的收入水平,東向而望,不見西墻的解決問題方式,只能造成更大的社會割裂,公務員漲工資的前提應該是,大力提升普通民眾的收入水平。
據今年2月份媒體報道,因其查詢密碼設置得過于簡單,有網友從湖南冷水江市財政統發工資信息網站查到該市公務員的絕大多數財政統發工資水平在2001元至4000元之間。網友大呼意外,并稱“好低哦,靠這工資買房,要到下輩子吧。”實事求是地說,冷水江市的情況是真實的,而且我國絕大多數公職人員收入大致是這個水平。以我為例,博士畢業引進到西部一家地級市的事業單位工作,全年所有收入平均每月大約3000元出頭。縣一級水平更低。這工資水平能夠維持電話費、食宿、正常人際來往等費用就已屬不易,如果想要買房子、養家糊口,就必須要“啃老”、或者增加些其他收入來源。而北上廣公務員工資相比當地的物價水平也不算高,靠工資買房子也是奢望。既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結果馬兒只能吃窩邊草。因此,“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國家公務員局黨組書記兼副局長楊士秋說,“毫不含糊地講,我認為應該為公務員漲工資”,這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公務員工資偏低不假,但為什么民眾如此強烈反感公務員漲工資呢?有專家認為少數公務員腐敗突出,導致老百姓以偏概全;公務員收入分配不透明,導致普通老百姓不了解情況,產生誤解錯判,還有就是公務員熱仍不降溫,形成反差。但我認為這都不是最為主要的原因,根本問題是我國普通民眾收入更低。如果只是公務員漲工資,而普通民眾收入不增加,或者過高于普通民眾收入增加幅度,那么普通民眾必然會產生不公平的感覺。
民眾的公平感到達一定閾值必將會影響社會穩定,要想消除公務員漲工資的不公平感,僅僅靠溝通、公開透明是遠遠不夠的,一個重要的手段就是,千方百計提升普通民眾的收入增長水平和幅度、減輕負擔、增加民生福利(醫療、教育等),別無他途。
贊成
理當向基層傾斜
一直以來,公務員都是按照行政級別確定工資標準,這就導致那些行政級別低的基層公務員,收入長期難以得到提高,許多基層公務員兢兢業業工作至退休,收入水平與那些工作時間短但行政級別高的公務員相比,也存在不小的差距。而公務員薪酬改革向基層公務員傾斜,則有利于促進公平、公正。
其次,政府服務工作絕大部分都是由廣大基層公務員直接承擔,廣大基層公務員直接與民眾打交道,不少公務員還需走鄉串巷,深入到群眾當中提供服務,相比之下更為辛苦。而公務員薪酬改革向基層公務員傾斜,提高基層公務員的收入水平,能夠體現出對于基層公務員的體恤與關愛,提高基層公務員的工作積極性,促進政府服務民眾水平提升。
另外,在公務員按照行政級別確定工資標準情形下,公務員要想提高收入水平,只能謀求提高行政級別。而由于領導職位數相對有限,這樣也就難免會有部分公務員為了謀求收入水平提高,通過不正當手段謀求行政級別提高,從而誘發錢權交易行為與人事腐敗。而公務員薪酬改革向基層公務員傾斜,公務員即便行政級別不高,只要兢兢業業工作,同樣能夠獲得較高的收入水平,則有利于公務員安于基層職位與崗位,從而有利于減少人事腐敗的出現與發生。
由于能夠發揮前述諸多積極效應,顯然也更加容易得到廣大民眾與納稅人的支持,從而有利于促進公務員薪酬改革得到更快的推進。
建議
提低工資同時限高福利
公務員工資為何令人關注?恐怕最關鍵的原因是公務員在收入分配格局中地位的優越性,與社會職業靠勞動來獲取社會資源和社會保障不同,公務員更具身份化與福利化的特性。比如,工資之外的津貼、獎金、福利房以及令人充滿遐想的職務消費等,這些統統被稱為工資之外的“灰色收入”;又如,公務員不用繳納養老保險,退休后還能拿90%、95%的原工資,在職和退休兩頭不吃虧。此外,還有職務腐敗的種種猜想。
之所以如此,主要原因是公務員一直沿襲著低工資優福利的分配制度,建立在干部終身制,公務員是“國家的人”,包辦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的模式之上。隨著社會發展,經濟水平的提高,分配格局也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而公務員制度改革滯后的固有弊端被凸顯出來。一方面,低工資優福利,不僅造成了政府不小的負擔,也使得更多的社會資源被權力用以自肥,如住房,影響社會公平公正。并且,由于職務、區域、行業的差別,福利也有天壤之別,公務員“同人不同命”的現象比較普遍,基層公務員、低級別公務員和經濟欠發達地區公務員,“福利”成色不足。
另一方面,工資制度設計的不合理,也造成了公務員內部薪酬差別的固化。嚴格的職務與職級的工資制度,高工資對應著高官位,一直都是公務員薪酬的天花板。而基本工資加地方性津貼的設計,客觀上造成了發達地區與其它地區同類公務員的收入差距。
顯然,工資不是單純公務的薪酬問題,既包括公務員在社會收入分配格局中的地位,也包括公務員管理體制中如何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穩定隊伍,提高效率。
一方面,要變隱性分配為顯性分配,清理和取消公務員福利與補貼,并建立公開透明的財政支出機制,讓“提低工資”建立在“限高福利”有前提之上。另一方面,要加快公務員養老的并軌,讓公務員以職業者的身份參加社會保障,消除養老包辦這一“最大社會福利”。只有解決好了這兩大問題,公務員工資改革或者說“漲工資”,才具有社會公平正義的基礎。在此基礎上,改革公務員工資制度設計,建立比照增長機制等,都只是破除工資結構性矛盾的技術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