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合肥升至1520元
從安徽省人社廳獲悉,安徽省調整最低工資標準,自11月1日起執行。調整后,合肥市區較此前每月增長了260元。
合肥市區每月1520元
根據我國《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 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我省上次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是2013年,其中,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1260元、1040元、930元、860元等4個檔次;最低小時 工資標準分為13元、11元、10元、9元等4個檔次。
根據我國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的規定,我省于今年調整最低工資標 準,調整后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1520元、1350元、1250元、1150元;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分別為:16元、14元、13元、12元。此次調整 后,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均超過10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均超過10元。以合肥市區為例,調整后,合肥市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520元,相較此前的 1260元上漲26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達到16元。
收入達不到可投訴
我省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是 參考了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 素。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一些項目以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這些剔除的項目具體包括:延長工作時間 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省人社廳有關工作人員介紹,最低工資標準是一個保障標準,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應當在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體現勞動者的工作業績、崗位職責和企業效益等。如果勞動者的工資收入達不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可以直接到所在地的勞動保障監察部門進行投訴。
我省處于全國中游
國 家人社部曾于今年9月底公布了全國各地最低工資標準情況,記者與全國其他地區的情況進行了比對,我省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大約處于全國的中間位置。以月最 低工資標準為例,北京、天津、山西、內蒙古、上海、江蘇、浙江、山東、河南、廣東等地均在1600元以上;河北、湖南、廣西、海南、西藏、陜西、甘肅、寧 夏等地均在1500元以下。
“工資標準是引導就業、鼓勵就業、促進就業的重要因素,而最低工資標準的提高更是穩定就業的重要抓手, 對于普通勞動者來說,最低工資標準的提高,首先最根本的是收入的普遍提升。”國家職業信息分析師林云濤說,現在做得比較規范的企業,一般會隨著最低工資標 準的變化,來調整員工的工資及跟工資相關的福利待遇,比如社保和公積金等也隨之增長,員工收入隨之會普遍增長,是普通員工共享經濟發展成果的主要體現之 一;對于企業來說,最低工資標準的提高無形中加大了人力成本,有利于促進企業加大創新,大力發展生產,提高效益,更有利于社會經濟的整體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