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0日,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好消息,今年7月開始,全省最低工資標準又要上調了。記者了解到,此次上調各類區域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達到13%,其中一類區域最低工資標準上調至1390元/月,另外,今年對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區域劃分,由原來的5個區域調整為4個區域。
最低工資標準平均上調13%
10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省政府決定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及其適用區域,新標準自7月1日起執行,這是我省自1995年5月1日實施最低工資制度以來的第9次調整。
本次調整,各類區域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達到13%,詳情見下表。
劃分區域由5個調為4個
省人社廳勞動關系處相關負責人稱,為了縮小地區間的工資差距,本次對最低工資標準的區域類別進行了調整,將原來5個區域類別調整為4個區域類別,即一、二、三類區域保留不變,將原來的四類區域和五類區域合并為調整后的四類區域。同時,對個別縣(市、區)的適用區域進行了微調。
調整后的區域劃分情況見下表。
加班費不能納入最低工資標準內
省人社廳勞動關系處負責人強調,按照國家《最低工資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