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一位專家告訴經濟觀察報,下一步,在工資制度、養老保險制度等方面,機關事業單位將實施聯動改革,整體的改革方向也基本一致。
具體到事業單位工資改革,《條例》中所說的工資正常增長機制,與公務員工資改革中提出的正常增長機制完全一致。未來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增長,一方面要與國家經濟發展、財政狀況、物價漲跌等因素相適應,另一方面要參考企業管理人員的同期工資水平,兩方面綜合起來,作為提高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的重要依據。
事業單位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建立后,直接受益的將是全部在編的事業單位人員,此外,許多事業單位的一些編外人員,也有希望逐步縮小與編內人員的待遇差距。
上述人社部專家表示,下一步,國家可能會公布一個事業單位人員的基本工資標準,在績效工資方面,對于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國家會控制的比較嚴格;而對非全額撥款,需要創收的事業單位,則會保留比較大的彈性,比如獎懲機制不會全國一致。
漲工資機制
新一輪事業單位改革啟動是在2011年,標志性的政策性文件是國務院頒布的《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實施指導意見》。按照國務院的部署,要完成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到2020年,則要形成新的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其中,建立工資正常機制是整個事業單位改革的一個重要部分,現在人社部等方面在完成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同時,已經開始著手推進對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改革。預計在明后兩年,人社部將制定并出臺專門針對事業單位工資改革的政策性文件。
對于《條例》中提出的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人社部方面對外的解釋是,《條例》的實施,并不意味著就已經開始給事業單位人員漲工資,是外界對《條例》的誤讀、誤傳,但前述人社部專家給出的分析是,現在事業單位漲工資已經有了法規保障,只是漲工資的時間要等到更具體的政策出臺之后。
事實上,去年年底人社部部長尹蔚民在部署主要任務時,就提出要改革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優化工資結構。這也表明,人社部開始醞釀推進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改革,此外,人社部今年在評價人才方面,全面實施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實際上也是推進事業單位工資改革的前奏。
未來事業單位的工資改革,將主要針對分類改革中留下來的事業單位人員。目前,中編辦已經對外公開,現在全國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為3153萬。在事業單位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建立后,所有在編的事業單位人員將都有望享受漲工資的好處,其外,人社部、中編辦等方面,也會妥善處理事業單位編外人員。
前述人社部專家告訴經濟觀察報,由于種種原因,現在許多事業單位存在著不少編外人員,未來事業單位改革中,將逐步縮小編外人員與編內人員的待遇差別,解決編外人員面臨的多種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