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改革如何影響公務員家庭
昨日,國務院發布《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明確改革現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保障制度,這意味著我國正式廢除了養老金“雙軌制”。方案指出,要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假設小明一家均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那么,改革將怎么影響他們?
實施時間:10月1日起
個人繳費工資基數怎么算?
個人工資>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舉例:這實際上是設置了一條封頂線,假設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是3000元,小明每月的工資是16000元,那么超過3倍的部分也就是有4000元不用計入。
即:小明的個人繳費=12000元×8%
個人工資
舉例:假設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3000元,但小明每月實際工資才1200元,但小明繳費要按照3000元的60%算,也就是1800元。
即:小明的個人繳費=1800元×8%
改革后,養老金怎么計發?
1、決定實施后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
小明妹妹今年剛考上公務員,將來等她的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后,她拿到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計發辦法:
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數為基數,每滿1年發給1%。
假如小明妹妹繳了15年,則基礎養老金的月標準=(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15×1%
假如小明妹妹繳了40年,那么基礎養老金的月標準=(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40×1%
2、決定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后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
小明已在廣東某事業單位工作3年,退休前個人繳費年限累計預計可滿15年。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視繳費年限長短而定,具體方法仍未出臺)
3、決定實施后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
小明的媽媽10月1日已經達到退休年齡,還有幾個月就要從某機關單位退休,她的個人繳費年限不足15年。
比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13號)執行。這份文件中的第二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
4、決定實施前已經退休
小明爸爸在2 0 14年9月,就已經從某政府下屬單位退休。
繼續按照國家規定的原待遇標準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聲音
省直機關里的年輕人:“相信不會損害收入水平”
胡躍畢業后一直在江西省公檢法系統工作,享受公務員待遇。對于養老保險改革胡躍也糊涂,不過他不擔心,因為他們都相信,改革不會損害自己目前的收入水平。
去年江西改革了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的醫療保險制度,但并沒有動這群人的“奶酪”,省里出臺了配套方案,讓他們在過渡階段享受補充醫療保險,負擔沒有明顯加重,且可報銷的藥品范圍更廣,報銷程序也簡單了。
基于醫保改革經驗,胡躍們相信,改革是“大勢所趨”,在基本不損害目前收入水平的情況下,這一代年輕人都能接受。
不過,另一位在某省直機關工作的“80后”則希望“雙軌制”快點結束。“之前我們都沒社保。已在單位工作十來年,如果辭職,就相當于之前都白干了。”這位“80后”認為,“雙軌制”的存在嚴重影響了人才流動,很多和他一樣的機關工作人員有“跳槽”的沖動,但都因社保問題不敢“輕舉妄動”。
國家機關公務員:“再扣工資就更低了”
果亮畢業后一直在國家機關中當一名公務員,工作體面穩妥,只是收入“與同齡人比起來有些低”。日常開銷加上房租,讓每月4000多元的工資所剩無幾,聽到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果亮的第一反應就是,“工資更少了!”
“當了公務員才知道,基層年輕公務員真的挺苦的。”果亮畢業3年,至今仍沒攢下什么積蓄。他給自己算了筆賬,就算一個月只交500塊養老保險,基本上和朋友吃飯應酬的錢就沒了。他更擔心的是,這點工資可能負擔不起戀愛這件奢侈的事。
中部省份一退休老干部:“或解決臨退前提拔現象”
距離嚴峰從處級干部崗位退下來已5年了,提起退休金這件事,老嚴印象最深的是在58歲那年從副處提到正處級,讓退休金多了點。這在機關里并不是件稀罕事,為照顧即將離退的老干部,甚至有“提拔當天退休”的事發生。嚴峰覺得,如果統一納入養老保險制度,可能這種情況會大大減少。
事實上,在一些地方,縣處級退休干部不僅工資福利比科級干部高很多,每年還有相關部門組織的參觀考察,公費旅游、觀光、療養,以及在公費醫療、公車使用、公費訂閱報刊、住房補貼等方面,都是科級退休干部無法相比的,因此,“退休搞個縣處級”也成為政府機關平衡老干部心理的一種手段。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