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月19日上午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對連片特困地區教師給予生活補助,未來鄉村教師收入將超過城市教師。此外,確定將在3至5年內建立校長教師交流制度,在同一學校工作達規定年限的校長或教師,原則上均應交流至他校,以促進教育公平。
鄉村教師工資的高低和福利待遇的好壞,直接決定著鄉村教師的去留,以及新畢業大學生是否愿意去鄉村學校從教。雖然整體上來說,教師是一個需要奉獻的職業,但從教者客觀上也需要有物質生活的保障,也就是說,需要有較好的工資和福利待遇。畢竟,老師不是一個人生活,有了較好的工資和福利待遇,才能成家立業,養家糊口,上奉父母,下養子女。事實上,由于工資低和福利待遇差,導致鄉村學校很難留住老師。如今,這一問題已經非常嚴重了,亟需盡快解決。
現在,教育部宣布對連片特困地區教師給予生活補助,未來鄉村教師收入將超過城市教師,這無疑是個令人激動的好消息。但問題是,僅僅對連片特困地區教師給予生活補助,會讓非連片特困地區的教師感到很不公平。并且,未來鄉村教師收入將超過城市教師,究竟是哪年實現?是,還是2020年,或是更遠?此外,提高鄉村教師的工資,用什么來保障?是中央財政專項撥款,還是地方統籌,抑或中央和地方按比例聯合出資?這些重要問題,亟待教育部說清楚。
十年樹木,百年樹人。提高鄉村教師的工資肯定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大好事。但這樣的好事不能空畫餅,沒有具體實現的年份,亦即時間表。誠如網友在新聞跟帖評論中所說的,關鍵是落實,光說沒有用。大家之所以高度懷疑教育部此項宣布恐怕只是哄大家的,就是因為大家早就看到了“再窮不能窮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的口號十分高調,但現實中的鄉村學校卻往往破敗得令人十分心寒。就教師工資來說,雖然國家《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于或者高于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并逐步提高”,但尚需兌現。
提高教師的工資,必然需要政府大力提高對教育的財政投入力度。但這方面卻是教育部所無權決定的,而只能通過國務院領導,讓財政部多增加教育經費。并且,教育部無權決定全國各地教師的具體工資,因為這是各個地方的權力。既然如此,教育部高調宣示的“對連片特困地區教師給予生活補助,未來鄉村教師收入將超過城市教師”,如何保障實現顯然就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前者或許可以通過中央財政統一下發實現,但后者則很大程度上需要各地的財力支持。問題是,各地財政情況不一,許多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