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改革:事業單位改革由于擔心薪酬減少、聘任制下被辭退和退休金降低,從先行試點的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5省(市)試點事業單位養老制度及分類改革開始至今,一些地方已經出現了事業單位人員申請提前退休的現象。了解更多事業單位招聘信息,請點擊事業單位考試網。
在國務院頒布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以立法的形式明確了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實施社會養老保險這個方向性問題。
這種現象說明什么?
據統計,中國財政供養人數已超過6000萬。其中,事業單位從業人員規模龐大、種類繁多,接近全國財政供養人數的80%。沉重的財政負擔以及社會對養老金多軌制的拷問,已不僅成為重大的經濟問題,也是重大的社會和政治問題。由此表明,事業單位養老制度改革乃社會歷史發展之必然。
筆者認為,此次條例最大的轉變是將事業單位與職工確定為“合同關系”,實現人員能進能出。這一新政對全社會方方面面來講,絕對是好事,對打破喊了多年的終身制和大鍋飯,維護社會穩定和公平,畢竟又一次“動了真格”。
毫無疑問,長久以來,事業單位工資水平雖然夾在公務員和企業之間,但體制內的優越感仍占上風。而我國每次重大改革都會觸動部分人的利益,天下沒有絕對的公平。這次改革,對這部分人群觸及最深。最關鍵的是,人事與薪酬改革要體現按勞分配。我們不能總拿民工和教授的薪酬作比較,畢竟兩者知識結構和社會貢獻不同;也不能總出現事業人員旱澇保收混終身,而工作業績卻對不起納稅人、對不起俸祿的現象。事業單位薪酬和退休金改革的頂層設計,必須是在確保國家財政支付能力、維護社會公平穩定和提高事業單位人員工作積極性三者之間,尋求最佳結合點。
比如,根據經費來源不同,事業單位分為全額撥款、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三種類型,職工待遇差距懸殊,受影響最大的是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工資標準多年未動。所以,頂層設計要注重分類改革,做到相對公平。
建議事業單位人員,特別是年輕人,面對不以個人意志為轉移的“打破鐵飯碗和終身制”,要認清形勢,增強自身的責任感和危機感。畢竟,只要真正是精英,不僅會衣食無憂,也會前途無量。而想想社會各階層還有多少人,盡管德才出眾,可既不是公務員,也不是事業單位人員,至今還可能生活在溫飽線上下,他們又找誰訴苦去?
建議事業單位通過這次改革,把推行聘任制、實行雙向選擇作為重點工作抓緊抓好,防止聘任制“認認真真走過場”。如能迎來敬業有功之人,送走混世平庸之客,何樂而不為?同時,工資漲跌要在市場、績效、社會平均工資和物價等綜合因素中統籌,市場機制應發揮主導作用。
總之,事業單位人員提前退休只能是暫時現象。隨著事業單位人事改革的縱深推進和制度的不斷完善,事業單位群體將會越來越健康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