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工資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最新消息:公務員薪酬改革漲工資方案已明確
據何香久舉例,一個正處級干部,從2006年至今的工資總漲幅約為37.2%,平均年增長4.7%,而同期我國GDP增長了74.8%。與企業職工相比,2006年,全國城鎮職工的年平均工資收入是21001元,到2013年,這一數字提高至47593元,同比增長了127%,年平均增長15.8%。核算下來,企業職工年平均工資增長是公務員的3倍多。
不過何香久的說法很快招致輿論的強烈反駁。反對者認為,何香久忽視了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基數偏低的事實,現在除了一些國企、外企職工的工資較高,民企、私企職工工資普遍偏低。而相對應的公務員工資中,津貼補貼部分,一直處于不明朗的狀態。公務員工資之外,還有其他大量的灰色收入。
早在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國家公務員局黨組書記兼副局長楊士秋說,“毫不含糊地講,我認為應該為公務員漲工資”。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稱,應該在先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的前提下,再提公務員漲工資。
據了解,2013年人社部已經就“建立公務員和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平調查比較制度”做了專題調研。尹蔚民在2013年年底的人社部工作會議上表示,人社部將建立公務員工資正常增長機制。
經濟觀察報最新了解的情況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成立專題調研組,從今年6月初開始,就在陜西、湖南等地,就公務員工資收入、人事制度等方面進行深入調研。在湖南常德調研期間,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委員李江表示,本次調研是為今后修改公務員法、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做準備。
公務員工資改革限高提低該如何實施?
人社部一位不愿署名的專家對記者說,所謂調整工資結構,是指要把公務員工資收入中,過高的津貼補貼降下來,提高基本工資的占比;擴展晉升空間,是指打破現在公務員職務決定級別,級別決定工資的局限,使公務員不提升職務也能通過晉升級別來提高工資待遇;建立比較機制,是要求定期對公務員和企業管理人員的工資水平進行調查比較;實施配套改革,則是指要將薪酬改革納入到整個公務員體制改革,甚至是整個收入分配改革當中。述專家表示,從總體上來看,新一輪公務員薪酬改革,是把重心放在“限高”、“提低”上了。“限高”主要是限制灰色收入,更確切地說,是限制公務員工資中名目繁多的津貼補貼;“提低”主要是向基層公務員傾斜,向職務偏低,但業務能力強、承擔任務多的公務員傾斜。最終的目的是,縮小公務員上下級之間、地區之間的收入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