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勞動能力傷殘鑒定需要準備哪些材料,職工注意的3個問題
一,什么時候申請工傷傷殘鑒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傷殘鑒定政策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工傷傷殘鑒定的有兩個時間:傷情穩定,或停工留薪到期。
二、向哪里申請工傷傷殘鑒定: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根據法律規定是向市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很多地方出便民的考慮,由認定工傷的部門接受申請,再轉交市勞動能力鑒定會員會。
三,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準備哪些材料。
1.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2.工傷認定書,3.工傷職工身份證復印件或社保證復印件,4.病歷材料(診斷證明,住院病歷,檢查證明等)。家屬代為申請的還需要提供,授權委托書,與代理人身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