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的過程中受了傷可以認定為工傷,工傷是能夠由公司來進行賠償的,如果購買了工傷保險就工傷保險來進行賠償,在南京如果發生了10級工傷保險賠償的標準是怎樣的?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的法律知識,小編已經整理了以下的相關內容。
一、南京十級工傷賠償標準
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3個月
(2)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1個月
(3)九級傷殘=本人工資×9個月
(4)十級傷殘=本人工資×7個月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如《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33條。
二、工傷
工傷亦稱“公傷”、“因工負傷”。職工在生產勞動或工作中負傷。根據國家規定,執行日常工作及企業行政方面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從事緊急情況下雖未經企業行政指定但與企業有利的工作,以及從事發明或技術改進工作而負傷者,均為工傷。1953年1月2日政務院修正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規定,工人與職員因工負傷,其全部診療費、藥費、住院費、住院時的膳食費與就醫路費均由企業行政負擔;醫療期間工資照發;確定為殘廢時,視其殘疾程度,由勞動保險費中按月付給因工殘疾撫恤費或因工殘疾補助費。
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的回答可以得出,在南京如果發生了10級工傷保險,那么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應該為本人的7個月工資,當然期間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也是需要根據實際損失來進行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