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木有人希望遭遇工傷,但一旦發生了,還是要維護好自己的權益!為便于大家對工傷保險政策法規的理解,維護廣大職工工傷保險權益,工傷是工作傷害的簡稱,也稱作“職業傷害”。“工傷”的概念是1921年國際勞工大會上通過的公約中提出的,是指“由于工作直接或間接引起的事故傷害”。因此,“工傷”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即“由工作引起并在工作過程中發生的事故傷害和職業病傷害”。工傷需要通過法律法規程序進行認定。那么些2019年紹興工傷保險的賠償標準有哪些?紹興工傷保險的賠償比例怎么計算的?下面小編整理了一些關于紹興工傷保險的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
(一)一級至十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十級傷殘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如下:
一級傷殘:本人工資×27個月;
二級傷殘:本人工資×25個月;
三級傷殘:本人工資×23個月;
四級傷殘:本人工資×21個月;
五級傷殘:本人工資×18個月;
六級傷殘:本人工資×16個月;
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3個月;
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1個月;
九級傷殘:本人工資×9個月;
十級傷殘:本人工資×7個月。
(二)一級至六級傷殘津貼(按月享受)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六級傷殘的,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如下:
一級傷殘:本人工資×90%;
二級傷殘:本人工資×85%;
三級傷殘:本人工資×80%;
四級傷殘:本人工資×75%;
五級傷殘:本人工資×70%;
六級傷殘:本人工資×60%。
☛注:
(1)一級至四級傷殘津貼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2)五級至六級傷殘津貼由用人單位在難以安排工作的情況下支付,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3)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下同)。
(三)五級至十級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規定,五級至六級的,經工傷職工本人書面要求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七級至十級的,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書面要求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五級傷殘: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個月;
六級傷殘: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25個月;
七級傷殘: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0個月;
八級傷殘: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7個月;
九級傷殘: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個月;
十級傷殘: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2個月。
☛注:
(1)2015年浙江省在崗職工(含勞務派遣)年平均工資為51719元,月平均工資為4309.92元。
(2)已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工傷職工距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年齡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全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每滿一周年遞減20%;工傷職工辦理退休手續且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的或者死亡的,不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八、因第三人侵權認定為工傷的待遇處理辦法
在遭遇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事故傷害的情形下,職工因勞動關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人身損害,同時構成工傷的,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如職工獲得侵權賠償,其享受的相對應項目中應當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五項費用:醫療費、殘疾輔助器具費、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間發生的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
九、因工死亡待遇標準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喪葬補助金=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注:目前紹興市工亡職工的喪葬補助金為4247.25×6=25483.50元。
2、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為:
配偶:死者本人工資×40%(按月支付);
其它親屬:死者本人工資×30%(每人每月);
孤老或孤兒: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注: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注: 2016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16元,故2017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672320元,比上年增長7.8%。全國一個價。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喪葬補助金和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待遇。
2019年紹興工傷保險賠償范圍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⑴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⑵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⑶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2019年參保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及支付渠道
(一)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費用:
1.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2.住院伙食補助費;
3.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4.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6.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7.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9.勞動能力鑒定費。
☛注:參保的用人單位未按規定在30日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的,則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前發生的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二)用人單位支付的費用:
1.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2.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3.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2019年紹興工傷保險賠償流程
從工傷發生到獲得工傷保險賠償,一般要經過三個步驟:
第一步申請工傷認定;
第二步申請傷殘等級鑒定;
最后申請工傷保險賠償。
以上數據依據網絡及各個官方網站公布資料整理,具體政策以最終文件執行情況為準,具體可咨詢紹興市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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