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工傷保險繳費基數為多少?繳費比例又是怎樣的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陜西工傷保險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的定義
工傷保險的繳費基數一般是指指用人單位為本單位所雇傭的職工所支付的上一年度的工資總額。
社會保險繳費公式
社會保險繳費=繳費基數×繳費比例
社保繳費例子
若2013年度“月平工資”是4665元,如果你(假設你的單位在市區)的月工資超過了46653=13995元。則你的社保繳納基數是13995元;如果你的月工資低于466560%=2799元,則你的社保繳納基數是2799元。要是你的月工資在2799元至13995元之間,那繳費基數就是你的月工資。
溫馨提示:
1、具體的詳細內容請咨詢當地的社保機構
2、當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低于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基數;高于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部分,不作為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基數。
3、繳費基數中的工資總額應該是指用人單位支付給本單位所有職工的勞動報酬的加和。工資總額一般來說不是針對某一個職工所說的,而是對用人單位所雇傭的所有職工所說的。
4、職工包括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合同勞動關系和事實勞動關系的各個工種、各個崗位的所有職工。
陜西工傷保險繳費比例:
為降低企業成本,增強企業活力,進一步加快實施社會保險全民參保登記計劃,實現各類人群參保全覆蓋,楊凌示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據省人社廳、財政廳、地稅局《關于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的通知》文件,出臺了我區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
依次將行業工傷風險類別劃分為一類至八類,不同工傷風險類別的行業執行不同的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
一類行業工傷保險費率為0.2%,二類至八類行業工傷保險費率在行業基準費率的基礎上下浮30%,即0.3%、0.5%、0.7%、0.8%、1%、1.2%、1.4%。
當年發生因公死亡1人(含)以上或重傷1人(七級以內重度傷殘)以上事故的企業,不執行此次工傷保險費率下浮政策,按行業基準費率執行。
工傷保險費率執行期限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這次降低社保費率,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業成本,增強企業活力,是在降低三項費率之后再次降低費率的舉措,該項惠民政策實施后,對參保人員的待遇不降低。
陜西工傷保險賠償流程:
工傷認定
單位未按時申請應承擔有關費用
參保職工若發生工傷,用人單位應自事故發生之日或被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若單位未申請,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被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的,在此期間的工傷待遇有關費用由用人單位負擔。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單位或工傷職工應保存勞動關系證明,所有病案資料等相關證據性材料,按國家法定時間,及時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勞動能力鑒定
單位、職工或近親屬都能申請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結論的期限可延長30日。
申請鑒定的單位或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需要注意的是,申請勞動能力再次鑒定,應自收到初次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收到之日即計算為第一日。
工傷保險待遇
單位拒不支付工傷職工可申請仲裁或訴訟
用人單位和工傷職工持工傷認定書、勞動能力鑒定結論、診斷證明、住院出院明細記錄以及醫療藥費單據等相關材料,到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待遇,履行審批手續。憑費用審核表、申領資格認定表和有效身份證件,由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支付相關工傷保險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應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按規定支付費用。用人單位拒不支付的,工傷職工可通過勞動仲裁或訴訟的途徑獲得工傷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