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工傷保險賠償范圍是怎樣的呢?具體流程又是如何呢?今天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武漢工傷保險賠償范圍:
(一)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工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什么情況下可以申請工傷等級鑒定?
受傷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經治療傷病情況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可以向統籌地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鑒定申請。
武漢辦理工傷保險流程:
辦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湖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省政府令第257號)、《武漢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市政府令第161號)、《武漢市工傷認定辦法》(武勞社[2005]85號)
辦事程序:1、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的,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各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領取《工傷認定申請表》并按規定填寫。遇特殊情況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超過3個月。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親屬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以在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各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收到申請人提交的完整工傷認定申請材料后,根據需要進行調查核實。
3、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在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
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是否收費:否
辦事時限: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在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辦理單位: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遠城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延伸閱讀:
武漢工傷保險繳費比例:
2016武漢工傷保險費率再下調,武漢工傷保險繳費比例有最新消息。武漢市人社局、財政局日前印發相關文件,自2015年10月1日起,調整工傷保險費率政策,進一步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此舉將為企業一年減負1.56億元。此次調整,是在總體費率水平降低的基礎上,將工傷風險類別由原來的三類細化為八類,并在細化行業工傷風險類別的基礎上重新確定了基準費率標準,通過調整,實現了"總體降低"的目標要求,最低行業基準費率由0.5%降至0.2%,最高行業基準費率由2%降至1.9%,政策平均費率由1%左右降至0.75%左右。同時,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待遇水平不會因為費率調整而降低。各工傷保險參保單位應于今日起至2017年4月10日,持相關材料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申報核定手續。
工傷風險類別由原來的三類細化為八類,對應執行全國一至八類的基準費率,分別控制在該行業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調整后,最低行業基準費率由0.5%降至0.2%,最高行業基準費率由2%降至1.9%;政策平均費率由1%左右降至0.75%左右,降低了0.25個百分點。在可比的86個行業中,有74個行業的基準費率標準降低,占到了86%。
武漢工傷保險繳費基數:
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外發布了2015年7月-2017年6月武漢社保繳費基數最低及最高標準。以上標準按最低繳費基數計算。養老險最低繳納基數為:崗平工資的60%,即505260%=3031.2元。)。醫療、失業、工傷及生育險最低繳納基數為:社平工資的60%,即4331.660%=2599元。失業保險繳存比例單位承擔部分從2%下調至1.5%,個人承擔部分從1%下調至0.5%。這是武漢工傷保險繳費比例與2017年武漢社保繳費基數信息。
武漢工傷保險費率調整:
原工傷保險費率政策是2003年制定的,依據當時國民經濟行業和分類,按照工傷風險程度的高低,將各行業劃分為三類,一類為風險較小行業,二類為中等風險行業,三類為風險較大行業,并分別執行0.5%、1%、2%的行業差別基準費率。這一費率政策實施以來,基本保證了工傷保險基金的平穩運行,較好發揮了工傷保險的社會共濟作用。但總體看,原工傷保險費率政策按三檔風險類別劃分比較粗且不夠科學,難以全面如實地反映各行業的真實風險差別。從國際上看,各國工傷保險制度越成熟,基礎數據越完備,行業風險類別的劃分就越細致。
在總體費率水平降低的基礎上,此次主要在三個方面做了調整:
一是細化了行業分類。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對行業的劃分,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將工傷風險類別由原來的三類細化為八類。
二是明確了行業差別費率。在細化行業工傷風險類別的基礎上重新確定了基準費率標準,全國一至八類的基準費率分別控制在該行業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
三是實行了行業內費率檔次浮動。通過費率浮動的辦法確定每個行業內的費率檔次。一類行業分為三個檔次,即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可向上浮動至120%、150%,二類至八類行業分為五個檔次,即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可分別向上浮動至120%、150%或向下浮動至8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