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滁州工傷死亡賠償標準,滁州工傷保險條例全文【修訂版】
2016全國工傷賠償計算方式
一、醫療費
計算標準:醫療費=治療費+藥費+住院費等費用
需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二、康復費
參照醫療費
三、伙食補助費
計算公式:伙食補助費=X元X人X天
四、交通食宿費
1、工傷保險基金僅支付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與食宿費,計算公式為:
伙食補助費=X元X人X天
食宿費=X元X人X天
2、交通費(火車、動車組、客運汽車)費用憑據報銷。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五、護理費
計算公式:
(一)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經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同意,用人單位也可以按照本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一人的標準支付護理費。
(二)評定傷殘后需要護理的,
1、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
護理費=誤工費
2、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其計算公式為:護理費賠償金額=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其計算公式為:護理費賠償金額=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其計算公式為:護理費賠償金額=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30%
六、停工留薪期工資
1、計算公式:停工留薪工資=本人工資X元停工留薪月數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3、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七、傷殘輔助器具費
工傷職工經勞動能力鑒定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八、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
(一)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計算公式:
1、一級傷殘=本人工資24個月
2、二級傷殘=本人工資22個月
3、三級傷殘=本人工資20個月
4、四級傷殘=本人工資18個月
(二)按月享受傷殘津貼計算公式:
1、一級傷殘=本人工資90%
2、二級傷殘=本人工資85%
3、三級傷殘=本人工資80%
4、四級傷殘=本人工資75%
九、五級、六級傷殘待遇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計算公式:
1、五級傷殘=本人工資×16個月
2、六級傷殘=本人工資×14個月
(二)傷殘津貼
計算公式:
五級傷殘=本人工資70%
六級傷殘=本人工資60%
(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十、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計算公式:
1、七級傷殘=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2個月
2、八級傷殘=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0個月
3、九級傷殘=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8個月
4、十級傷殘=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2014全國經濟數據
一、城鎮(農村)居民人均收入相關數據。
1、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
2、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8896元
二、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51474元
三、全國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32706元
四、全國分行業城鎮非私營單位、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
農、林、牧、漁業11611
采礦業14750
制造業147370
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19744
建筑業3737
批發和零售業12695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36194
住宿和餐飲業6001
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3216
金融業1250
房地產業111424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5922
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3149
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37598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2037
教育5486
衛生和社會工作3184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5251
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5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