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鄉工傷保險一至四級傷殘津貼待遇申領材料
1、工傷職工身份證復印件(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A4紙復印);
2、《工傷認定決定書》;
3、《萍鄉市工傷保險待遇申報表》;
4、《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
5、《傷殘待遇收款申請》。
6、社保經辦機構根據實際情況提出的補充材料。
注:凡領取工傷長期待遇的1-4級工傷職工,必須在每年一月、七月向社保機構提供戶籍地公安部門出具的生存證明。逾期不驗證者按規定暫停發放相關待遇。
萍鄉工傷保險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申領材料
1、工傷職工身份證復印件(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A4紙復印);
2、《工傷認定決定書》;
3、《萍鄉市工傷保險待遇申報表》;
4、《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
5、《傷殘待遇收款申請》。
6、社保經辦機構根據實際情況提出的補充材料。
萍鄉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費用申領材料
1、工傷職工身份證復印件(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A4紙復印);
2、《工傷認定決定書》;
3、《萍鄉市工傷保險待遇申報表》;
4、《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
5、《傷殘待遇收款申請》。
6、提供勞動能力鑒定相關費用的發票的原件。
7、社保經辦機構根據實際情況提出的補充材料。
萍鄉工傷保險辦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