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根據《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自6月13日起(含當日),被認定為工傷的職工,其住院治療工傷、康復的伙食補助費,已由每人每天50元的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天70元,并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根據《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康復的伙食補助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照不低于統籌地區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支付。住院治療工傷、康復的伙食補助費連同工傷保險待遇,均由所在單位或原工傷人員向統籌地區社保經辦機構申領。據悉,市財政局已于同期下發有關通知規定,市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因公出差人員伙食補助費標準為每人每天100元。而在6月13日之前,我市因公出差人員伙食補助費標準為每人每天50元,住院治療工傷、康復的伙食補助費為每人每天35元。據此,自6月13日后,我市職工住院治療工傷、康復的伙食補助費按照每人每天70元的標準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小貼士#申請工傷保險待遇方法
1、所在單位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原工(公)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確認申請。
2、經確認同意后,符合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申領條件的原工(公)傷人員,可以向統籌地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現行標準對其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進行審核確認。原已依法完成勞動能力鑒定的原工(公)傷人員以及已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退休費待遇的原工(公)傷人員,不再進行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審核確認。
3、所在單位或者原工(公)傷人員按照現行規定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有關工傷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