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扎實推進工傷預防和工傷保險工作,完善工傷保險費率調整機制,我市從2012年開始實行工傷保險浮動費率政策,全市參保單位的工傷保險繳費費率依據工傷事故發生率、基金支繳率等進行定期調整。
根據《濟寧市工傷保險浮動費率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我市近期又下發了文件,規定從1月1日起全市工傷保險基金征繳實行新的繳費費率。
本次費率調整全市共涉及1929家參保單位,其中市直728家。費率調整后,只有少數企業因工傷事故率、基金支繳率較高工傷保險費略有提高外,大部分企業因工傷事故率、基金支繳率降低而受益,僅市直參保單位每年就減少繳費72.5萬元,不同程度地減輕了企業繳費負擔,對用人單位搞好安全生產,做好工傷預防起到了激勵作用。實行工傷保險浮動費率,調動了用人單位參保繳費的積極性,提高了企業安全生產和工傷預防意識,有效保障了參保職工的身體健康,減少了工傷事故的發生。
今后,市人社局將加強對工傷保險運行情況的監測,定期分析工傷保險費率對工傷保險制度運行情況的影響,形成工傷保險費率調整的常態機制。充分發揮浮動費率對促進工傷預防的經濟杠桿作用,強化用人單位安全生產和工傷預防意識,確保工傷保險制度不斷完善,社會保險事業健康發展。